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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寵物養殖原來可以這樣做
寵物經濟浪潮席卷全球,智能化養寵依然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在這一浪潮中,射頻識別(RFID)技術憑借其獨特優勢,正悄然從幕后走向臺前,成為驅動寵物用品智能化升級的關鍵引擎。這項看似簡單的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解決養寵痛點,為寵物及其主人帶來革命性的體驗升級。毫秒級精準識別,終結多寵家庭“混戰”RFID技術的核心優勢在于其毫秒級的精準識別能力。當內置RFID標簽的智能項圈或芯片(寵物專屬的“數字身份證”)靠近讀取設備時,瞬間即可完成身份認證:精準投喂革命:智能喂食器可依據識別結果,為不同寵物精準投放定制糧量,徹底解決多寵家庭搶食、營養不均難題。相較于易受光線、毛發遮擋影響的視覺識別方案,RFID識別更穩定可靠。無感數據采集:寵物無需刻意配合,日常活動經過智能貓砂盆、健康監測站等設備時,身份信息與行為數據即被自動記錄上傳,構建連續完整的個體檔案。物聯生態核心,打造無縫閉環體驗RFID是構建寵物物聯網生態的天然基石,實現“設備-云端-服務”的無縫流轉:自動化數據聯動:寵物靠近智能設備時,身份信息自動觸發數據同步。健康指標、活動量、如廁情況等關鍵信息實時匯聚云端,為健康預警和個性化方案提供數據支撐。危急時刻的生命通道:當佩戴RFID設備的寵物進入合作寵物醫院,系統可瞬間調取其完整的健康檔案與既往病史,為緊急救治贏得黃金時間,極大提升服務效率與精準度。穩定耐用成本優,規模化應用可期RFID的技術特性完美契合寵物用品需求:超長續航免維護:無源RFID標簽無需電池,僅靠讀取器發射的射頻信號供電,使得智能項圈等設備可擁有長達數年的使用壽命,免除頻繁充電困擾,尤其適合活躍好動的寵物。環境適應性卓越:具備優異的抗潮濕、耐高溫、防塵性能,輕松應對寵物日常玩耍、淋雨、打滾等復雜環境,保障設備持久穩定運行。普惠性推動普及:相較于其他生物識別或高頻芯片技術,RFID標簽成本顯著降低。這不僅降低了消費者使用智能養寵設備的門檻,也使得大規模部署、構建跨品牌互聯互通的寵物服務生態成為可能。安全合規,贏得全球信任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是智能設備出海的生命線:加密傳輸,保障核心數據:RFID技術支持對寵物身份、健康數據等敏感信息進行加密傳輸,有效防止信息泄露與惡意篡改。國際合規通行證:內置的強加密機制,天然契合歐盟GDPR、美國CCPA等全球嚴苛的隱私保護法規要求,為智能寵物產品行銷國際市場掃清關鍵合規障礙,奠定用戶信任基石。展望未來:從智能單品到全景生態RFID技術在寵物行業的價值遠不止于當下。隨著“硬件+AI+生態”模式的深化,其應用場景將持續裂變:更深度健康管理:與可穿戴設備結合,實現運動量、體溫等生理指標的長期無感監測,AI算法提前預警潛在健康風險。智能環境交互:寵物身份識別可聯動智能家居,自動調節空調溫度、開啟安全區域照明等,創造個性化生活空間。社會化服務網絡:構建基于RFID的寵物社區及城市級走失協尋網絡,寵物醫院、救助站、美容院等終端設備互聯,大幅提升走失找回效率。RFID技術正以其精準、高效、可靠、安全和經濟的特性,悄然重塑寵物行業的服務模式與產品形態。它不僅是解決當下多寵識別、健康管理等痛點的利器,更是構建未來智慧寵物物聯生態的底層支柱。在技術創新與寵物消費升級的雙輪驅動下,RFID賦能的智能養寵時代已拉開序幕,一個更便捷、更科學、更富關懷的人寵共居新生態正在加速形成。
[2025-06-18]羅馬仕49萬臺充電寶召回事件的啟示
近日,知名充電寶品牌羅馬仕因多起產品自燃、爆炸事件宣布召回49萬臺缺陷充電寶,這一事件不僅讓消費者對電子產品安全性憂心忡忡,也暴露出傳統產品管理模式在質量追溯、缺陷召回方面的巨大短板。而追溯系統的應用,正在為企業破解此類難題,為企業運營管理、質量管理、品牌經營等帶來全新的價值與意義。在企業運營管理層面,傳統的產品管理模式在面對產品召回時,往往因缺乏精準數據而效率低下。以羅馬仕為例,其此次召回因難以鎖定每一臺設備的具體流向,只能進行模糊召回,導致部分問題產品可能仍在市場流通。而追溯系統通過一物一碼技術,為每個產品賦予唯一數字身份碼,從“批次召回”升級為“單件召回”。每臺產品出廠時,生產時間、產線、質檢數據、經銷商信息等都被詳細記錄,一旦出現問題,企業可通過后臺一鍵查詢所有關聯設備,精準定位產品流向,極大提升了運營管理的效率與精準度,避免資源浪費,降低運營成本。質量管理是企業發展的生命線,追溯系統在這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借助大數據分析與智能預警功能,追溯系統能夠實時監控產品狀態。當消費者掃碼驗證或使用產品時,設備產生的使用溫度、充電次數、異常記錄等數據會上傳至云端。若某型號產品頻繁觸發異常預警,系統可自動識別并發出警報,企業便能提前介入調查,將質量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實現從被動應對到主動預防的轉變,切實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2025-03-16]九創MOM&MES系統2025版全新發布
為響應國家“質量強國”戰略號召,助力制造業實現數字化與質量管理雙輪驅動,九創正式發布2025版MOM&MES制造運營與執行系統。新版本深度融合5M1E質量管理模型與PDCA持續改善循環,結合工業物聯網(IIoT)、大數據分析等核心技術,構建覆蓋“人、機、料、法、環、測”全要素的智能質量管控與追溯平臺,為企業提供從生產執行到質量優化的全生命周期解決方案,實現數據驅動制造業質量升級,賦能企業邁向“質量強國”戰略目標。以5M1E為核心,構建全要素質量管理閉環新版MOM&MES系統基于制造業質量管理六大核心要素(5M1E),通過數據互聯與智能分析,實現生產過程透明化、質量管控精準化、問題追溯實時化:人員(Man)——責任可溯,績效可視建立人員技能矩陣與作業檔案,通過工藝參數綁定、電子作業指導書推送、防錯校驗等功能,確保操作標準化;實時采集人員作業時間、報工效率、質量合格率等數據,生成績效看板,驅動“人效”持續提升。設備(Machine)——預防運維,效率倍增設備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集成OEE分析、預測性維護、工藝參數智能校核,降低非計劃停機風險;通過IoT實時監測設備運行狀態,自動觸發預警及維護工單,保障生產穩定性。物料(Material)——精準防錯,全程追溯從供應商來料到成品出庫,實現物料批次、效期、替換料的智能化管控;條碼/RFID技術結合防呆規則(如投料校驗、工序防跳轉),杜絕人為失誤,支持一鍵召回與多維度追溯分析。工藝(Method)——標準落地,持續優化工藝BOM與動態版本管理,確保生產依規執行;關鍵工序參數實時監測,異常自動觸發安燈報警,聯動設備停機或工藝調整,阻斷質量風險。環境(Environment)——智能感知,動態調控集成溫濕度、壓力、振動等傳感器網絡,構建工藝環境數字孿生模型;環境參數超限自動預警,聯動空調、除塵等設備調節,保障生產條件合規。檢測(Measurement)——數據驅動,閉環改善質量檢驗結果自動歸集,支持SPC統計分析與CPK過程能力評估;FQC/OQC數據反向驅動工藝參數優化,形成“檢測-分析-改善”閉環。PDCA循環賦能,實現質量問題的“預防-干預-改善”系統將PDCA模型融入生產全流程,通過計劃(Plan)、執行(Do)、檢查(Check)、處理(Act)四階段閉環管理,助力企業從被動救火轉向主動預防:計劃層:基于歷史數據建模,制定工藝參數、質量閾值、設備維保計劃等標準;執行層:通過IoT、自動化設備與條碼終端,確保標準落地執行;檢查層:實時采集生產數據,對比質量目標,觸發預警及根因分析;改善層:自動生成改善建議(如工藝調優、設備參數修正),推動問題歸零。場景化價值:從“透明工廠”到“質量標桿”質量追溯效率提升90%:支持正向(原料-成品)與反向(缺陷-工位)雙向追溯,1分鐘定位問題源頭;不良率降低30%以上:通過工藝防呆、實時干預,減少人為失誤與批量返工;設備綜合效率(OEE)提升25%:預測性維護減少停機,參數優化提升產能;合規審計無憂:全流程電子化記錄,一鍵生成符合ISO/TS標準的質檢報告。關于九創九創,深耕制造業數字化領域10年+,服務超過200家行業客戶。2025版MOM&MES系統支持模塊化部署與深度定制開發,適配離散制造、流程工業等多場景需求,助力企業構建“質量-效率-成本”三位一體的核心競爭力。立即預約演示,獲取您的專屬數字化轉型方案!
[2025-02-28]從質疑到信賴,九創信息再次贏得客戶“芳心”
導語:近日,由九創信息傾力打造的MES工單管理系統在某包裝機械行業龍頭企業成功落地運行并驗收。方案基于工序執行全流程掃碼、精細化成本分析與實時進度追蹤,助力客戶實現生產管理100%透明化,實現成本結構全面優化,并收獲客戶高層“遠超預期”的評價。這一項目不僅成為九創信息深耕數字工廠領域11年來的又一標桿案例,更以真實的“上線故事”印證了數字化賦能的長期價值。破冰:一場始于質疑的數字化旅程“三個月上線一套MES系統?我們的生產有幾十個工序,你們真的能解決?”項目啟動初期,生產部徐總的疑慮代表了大多數人的心聲。作為一家35年歷史的制藥包裝企業集研發、制造及服務為一體,為醫藥行業的固體制劑、口服液及水針粉針制劑等提供泡罩、裝盒、裝箱、碼垛及智能在線檢測等自動化醫藥產線集成方案和整套裝備,是中國制藥裝備行業協會理事單位、上海市“專精特新”企業,產品銷售全球60多個國家和地區,企業面臨工藝鏈路長、工序協同難、成本核算滯后等痛點,但傳統管理模式根深蒂固,數字化改革阻力重重。面對挑戰,項目團隊以“技術賦能”和“數據穿透”破局:1.精準診斷:深入車間3周,梳理設計、工藝、生產、質檢全流程近百個關鍵節點,鎖定16項效率瓶頸;2.技術賦能:圖紙下達,手機拍照(OCR技術智能結構化解析)自動創建項目(非標訂單)二維碼工單,備料、領料、開工、報工、質檢、入庫全程掃碼智能流轉,代替人工手工記錄,工作效率提高60%,準確率達到99.99%、管理效率提高95%、零件加工合格率提高了0.45%。3.分步滲透:優先搭建“掃碼報工+計時計件”模塊,用員工工資自動核算的“立竿見影”贏得一線員工和中層管理的信任;4.場景化培訓:將系統操作手冊轉化為“質檢員1分鐘指南”“班組長日報三步法”等實戰工具,降低使用門檻,系統部署三天全員輕松掌握,工單上線率超過80%。攻堅:用99.99%的準確率打破慣性“以前圖紙版本混亂、設計部一旦換圖,造成加工浪費,生產進度全靠估算,現在掃碼即達,連老師傅都服氣!”——工藝部楊經理的感慨,道出了系統落地的核心價值。九創信息MES系統以三大突破重構生產管理:1.全鏈透明化:從設計出圖到零件完工,12類生產數據實時掃碼采集,工序執行進度可視化達100%,告別傳統“找問查等補”;2.成本顆粒化:自動歸集工序耗時、質量損耗、質檢成本,生成“零件工序級成本圖”,推動設計優化、工藝優化、材料優化與成本優化決策;3.協同敏捷化:設計部、生產部、倉庫部、質量部通過系統共享工藝、效率、成本反饋,3個月內各部門自主優化內部流程共計29次,部門協作流程17次,工序流轉效率提高50%,工序成本降低21%。系統上線首月,掃碼準確率即達99.99%,員工抵觸情緒在“工資零誤差”中逐漸消解;系統上線以來,公司主動提出擴展“供應商協同平臺”“設備售后服務系統”“材料計劃成本智能核算”等深度應用。共生:從單點突破到生態賦能“這套系統不僅屬于我們,更應該分享給上下游伙伴。”客戶的認可催生“鏈式效應”——目前已推薦20余家外協供應商接入九創信息“供應鏈協同制造平臺”,預計2025年推動其外加工生態圈百余家,綜合降本超過200萬元。這一成果,正是九創信息“以客戶成功定義自身價值”理念的生動注腳。客戶證言:“九創團隊的專業度令人印象深刻。他們不僅懂技術,更懂制造業的真實痛點。系統上線后,我們的零件成本與加工進度100%可視了,管理層終于能‘用數據對話’了,為我們改善管理和優化成本提供了有力支撐”——客戶李總經理客戶收獲:小程序:拍照自動創建工單與跟蹤進度零件加工工藝生產、質量與倉庫全流程PDA掃碼執行工序報工實時掌握工序執行明細跟蹤零件成本可視化工人計件工資明細關于九創信息:九創信息深耕智能制造領域10年+,服務客戶覆蓋機械制造、汽車零部件、電子裝配、3C化工、設施農業等行業,累計交付項目200+。我們始終堅信:數字化不是顛覆,而是讓每一家工廠的“know-how”被精準度量、持續進化。聯系我們,立即開啟您的工廠數字可視化之旅。
[2023-02-01]九創MES制造執行系統2023版全新發布
九創MES系統基于5M1E實現全面質量管理,基于PDCA改善模型,結合物聯網技術實現智能化執行防呆、過程預警、實時干預、持續改善,幫助制造業改善產品加工質量,助力“質量強國、質量強業、質量強企“建設。本期主要從5M1E(人機料法環測)解決介紹九創MES系統如何基于工業物聯網技術,實現產品在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與質量追溯的應用。引言人機料法環測是生產企業質量管理主要有六個重要要素,也是重要執行過程,更是企業全面質量管理的核心因素:人:參與產品生產設計、計劃、制造、質檢等所有人員;機:產品生產過程所用的生產設備、檢測設備、工裝、夾具、刀具等;料:產品生產過程所使用的核心材料、輔助材料;法:產品生產過程與測試過程所使用的工序制程、工藝方法、測試方案、質檢辦法、QA品質管控方案等;環:產品生產過程與測試過程的IPQC過程質量控制的設備加工參數、拉動方案、巡檢方案、防呆方案等;測:產品生產下線的FQC成品檢驗方案、檢驗質量判斷結果、分析與改善方案;MES系統5M1E——人員九創MES系統在實施過程將根據企業對質量與管理訴求,優化企業管理流程,通過設置生產準備、生產執行、生產控制等關鍵采集點,實現采集人員或班組信息,進行責任人、作業時間、作業數量的統計與跟蹤,并可較驗其作業能力與作業績效等。管理策略工藝設置(用料、質量參數、工藝流程、勞動力參數);操作執行(配方、領料、投料、開工、報工);過程管理(車間巡檢、質量檢驗、質量判定)拉動管理(要料系統、要單系統、質判系統);MES系統5M1E——設備基于生產、質檢、周轉、存放等設備進行IOT物聯網及數字化管理,提升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和穩定性,讓設備故障消滅在搖籃里;并為產品質量與生產效率的可持續改善提供數據驅動依據。管理策略建立設備電子檔案,改造或增加數據通信模塊,實現設備物聯;設置設備關鍵運行參數、質量參數、產品工序參數,監測作業準備、生產過程,實現拉動式管理;通過設備運維計劃與執行、生產派工計劃與執行、開工執行、生產過程等,為生產執行全生命周期數據模型;OEE設備綜合效率(OverallEquipmentEffectiveness);MES系統5M1E——材料管理九創MES系統基于生產過程材料管理涉及到的從產品研發用料、生產試制到批量生產的采購計劃、供應商評審與來料質量、收料與上架、在庫與盤點、備料與投料、線邊倉、產成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通過條碼技術實現自動采集與記錄、并能實時做到防錯與防呆管理,為生產提供持續保障。管理策略批號管理(賦碼、先進先出、效期管理、備料、投料、線邊倉、混號);BOM管理(配方管理、保密配方、替換料、相克料);RF槍防呆管理(料號、批號、工序投料防跳轉、效期);追溯管理(凍結管理、召回管理、流向追溯、多維度追溯分析);計量管理(現存量、可用量、自動稱重、自動計量);包裝管理(收料管理、套標管理、產品批號打碼、多級包裝、自動貼標、中轉箱);MES系統5M1E——工藝管理通過對產品工藝配方,工序順序、工序質量、工序設備等維度的設置,指導生產整個過程:在生產任務下達時,通過指定產品的生產工藝版本號,實現在產品生產時有章可尋;通過條碼系統與智能設備,可有效防錯與糾錯;基于生產數據,通過數據建模分析,實現對產品的質量、工藝、設備、原料、人員、產線、產量等多維度的分析,達到持續改善。管理策略工藝檔案(工藝BOM、版本號、工序、設備、工藝圖紙、工序作業指導書);工藝質量(工序質量、預警設置、報警設置、工序設備參數)工藝控制(備料管理、工序操作能力、開工、報工、工藝流程卡、投料管理、工序防跳轉、工序質量、預警、報警)工藝改善(質量模型分析、質量追溯)MES系統5M1E——過程環境與質量檢測基于工藝過程的關鍵設備參數、質量參數的產品工藝數據建模,在生產過程中,通過自動化傳感器實時采集與建模分析,達到對生產設備、生產環境、產品質量的預警與報警,實現生產制程的實時控制。通過生產現場看板系統與安燈系統,可有效指導與警示一線操作員標準化作業,并實現拉動式管理。管理策略環境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濕度傳感器、光電傳感器、壓力傳感器、振動傳感器、氣體傳感器、電化學傳感器、水質傳感器、手工記錄等);預警模型(關鍵指標,達到預警范圍值時、持續時長、發生頻率);報警模型(關鍵指標,達到報警范圍值時、持續時長、發生頻率);目視化管理(生產看板、工序看板、工藝看板、安燈系統等);九創10年+專注賦能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升級,MES系統自主研發,支持二次定制開發,更多內容,請聯系我們獲取您的專屬數字化工廠解決方案。
[2023-03-03]零缺陷:質量管理是一切管理工作的核心
作者:中山市科卓爾電器有限公司副總孫景坡導讀零缺陷之旅就是一個不斷自我反省,自我進化的過程。2月23-25日,我參加了克勞士比黃埔78期國際注冊質量總監高級研修班,本次學習使我獲益匪淺,總結了幾點心得體會作為分享。質量管理是管理工作的核心要從管理的角度發現企業的根本問題——質量管理是管理的核心。楊鋼院長列舉了許多企業和管理大師的案例故事,以汽車百年發展史為例:福特采用集權制,通過屠豬場豬動人不動的啟發實現流水線生產,提高了產出降低成本,同時降低了對員工的思維依賴(只要手腳,不用腦袋——機械人);并且杜絕金融資本。通用GM采用分權,事業部制,對比單一黑色的福特,GM的差異化是多品牌,五顏六色;以資本市場立業,財務決定了生產什么,研發只是其中一部分。豐田集權又分權,精益生產,車小量大類別多。到今天的新勢力車企,顛覆了傳統汽車的體驗感,讓老百姓喜愛又賣得起。透過百年車企的管理思想演變過程,我們可以看到工廠制度和科學管理的應運而生。克勞士比傳奇的一生孕育出質量四項基本原則一代質量宗師克勞士比先生,生于醫學世家,他兩次參軍作為后方醫生。退伍后,為了生計進入兵工廠做一名普通檢驗員,從工作中,他以醫生的視角悟出了檢驗工作只是“死后驗尸”,不能改變產品質量,要提高質量,需要從預防著手。于是他首次將預防的概念引入制造業。然后,克勞士比先生進入一家服裝店做銷售員,他發現銷售不單只是買質量,更是買客戶體驗,進而悟出了客戶需求的原則。后來,克勞士比先生進入了著名的馬丁公司任導彈總質量師,他不懂技術,面對7次導彈試驗失敗情況,他發現了兩類人,一類是挨罵的,另一類就說無所謂下次再來。大家做一件事情時,想著差不多就行了。他意識到第一次把事情做對的重要性,一旦允許有錯誤,就存在雙重標準。這就是零缺陷的心態,但在當時,公司沒有高層支持克勞士比,所以他又離開了。之后,克勞士比來到了ITT公司,前半年擔任總監,之后14年擔任副總裁。在此期間,公司用財務報表來衡量各部門效益,至此,他明白到質量是用價值來衡量的。最后,由于政見不一他離開了ITT,并創立了學院,開始傳播零缺陷的管理思想。通過了解上述傳奇故事,我們看到到克勞士比先生從事過不同類型的工作,而且都是不熟識的新工作,但在不同工作中先后悟出了完善管理的思路,這說明要有虛心學習和追求完善的態度,以及變革的勇氣。從醫生視角悟出預防質量;從店員視角悟出要滿足客戶需求;從導彈項目的角度悟出工作標準必須零缺陷;從ITT總裁的角度創造了質量是用價值衡量的重要觀念。總的來說,質量管理貫穿著企業各個部門,保證組織每個成員輸出的工作品質,是管理工作的核心。科學面和人性面在管理中的作用18世紀60年代工業革命開始,一群以農耕為主的農民開始走向城市進行工作,他們以做好自己一畝三分地的農耕思維進行工作。工廠的投資者,時刻想著提高產能,想辦法獲取更多利益,逐漸出現了全體協作和流水線的形式。在生產活動中,人們的技能參差不齊,動作的幅度和先后順序也有不同,出現多種因素,導致生產出來的產品數量和品質都不穩定。精明的企業管理者,通過建立組織架構、技能培訓、制定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采用作業指引SOP、進行工時研究、使用控制圖等科學管理的手段進行生產管理,解決了低效率問題,效果立竿見影,收獲滿滿。我們稱之為企業管理的硬性:科學面。逐漸,企業家們發現原來的運籌帷幄的科學管理手段出現局限性,許多工作被拆分成一個又一個步驟,而且一個步驟可能就是某員工的全部工作內容,長期以往,員工看不到產品的“好壞”與自己有什么關系,只知道工作就是為了錢。這種做法破壞了員工的想象力和創新精神,人們的能動積極性比不上農耕時期。于是企業家們發現,打造永續成功的組織,企業需要從追求規模與效率優勢,轉型到追求質量與效益優勢;企業需要充滿激情與創造力的員工。這就是企業管理的軟性:人性面。我們知道,科學面的管理其效果來得直接,但難于長期以往得維持;人性面得管理其效益來得慢,但細水長流。永續成功的組織,需要兩面抓。零缺陷的正確解讀在企業的管理工作中,我們常常聽到‘人非圣賢,誰能無過’的俗語,特別是還有物理模型的支撐,使得零缺陷在人們心中寸步難行。通過學習克勞士比總監班課程,我認識到,零缺陷并不是數學中絕對值的0。從“一根小劃痕”的故事,我受到很大啟發,零缺陷其實是一種態度,是一種智慧。刪除了‘人非圣賢,誰能無過’的假設,才能開啟我們的想象力和創造力;通過第一次把事情做對能真正地發現生命的意義和價值所在;零缺陷之旅就是一個不斷自我反省,自我進化的過程。質量是政策和文化的結果。只有改變員工的心智與價值觀念,樹立楷模與角色典范,才能使質量改進成為公司文化的一部分。質量管理就是有目的地創建這種組織文化。——克勞士比質量不單只是產品質量,也是流程質量,更是工作品質。我們每個動作,每個工作都應該有質量標準去衡量其價值。質量是組織完整性必不可少的組成,財務是組織的血液,關系是組織的靈魂,質量是組織的骨骼。在梁總經理的帶隊下,我和兩位制造負責人共同參加了本次培訓,在零缺陷意識上,質量管理在公司戰略層面上,我們達成了共識。下一步,我們要從自身開始深度理解零缺陷,并帶動身邊的人——包括同事家人和朋友,牢記楊院長的叮囑,幫助兄弟單位解決問題,同時認真思考推動質量管理在公司戰略層面的地位。
[2023-02-26]湖北首個芯片制造協同設計平臺啟動運營
湖北日報訊(記者李源、通訊員楊威、耿尕卓瑪)2月22日,武創院芯片制造協同設計研究所(簡稱武創院芯研所)通過專家咨詢論證,正式啟動運營。這是我省首個芯片制造協同設計平臺。 一顆芯片從無到有,要經歷設計、制造、封裝等多個流程。設計是否合理、工藝是否過關、性能是否可靠,直接關系到芯片能否順利實現規模化生產。在我國加速推動集成電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大背景下,利用軟件、儀器對芯片設計制造全流程進行仿真計算和測試,是提高芯片設計制造水平的必由之路。 武創院芯研所由武創院聯合武漢大學工業科學研究院劉勝教授團隊,以及湖南珞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組建,整合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進半導體、智能汽車安全技術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國內一流芯片制造和測試儀器平臺資源。 據介紹,武創院芯研所聚焦國家半導體芯片制造—封裝工業軟件面臨的“卡脖子”問題,針對半導體芯片集成工藝及可靠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小試中試服務、產學研轉化孵化等問題,將建設先進芯片材料及工藝集成綜合測試平臺、芯片制造—封測材料數據庫平臺、多場多尺度耦合的芯片制造協同仿真平臺、基于工藝及可靠性的芯片制造—封裝CAPR工業軟件平臺等四大平臺。“武創院作為高能級綜合性新型研發機構,將為芯研所在芯片設計制造全流程中做好多物理場多尺度協同、材料—結構—制程—可靠性一體化協同、上下游產業鏈協同保駕護航。”劉勝說,武創院芯研所有望助力武漢打造先進芯片制造協同設計產業高地。 按照規劃,未來3到5年,武創院芯研所的研發人員將達到100人,每年培養數十名高端人才,打造和孵化數家技術中心和高科技企業,力爭經過10年建設,獲批芯片制造協同設計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轉載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2023-02-09]國務院印發《質量強國建設綱要》
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主要內容如下。建設質量強國是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國經濟由大向強轉變的重要舉措,是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徑。為統籌推進質量強國建設,全面提高我國質量總體水平,制定本綱要。一、形勢背景質量是人類生產生活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質量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質量強國建設取得歷史性成效。全民質量意識顯著提高,質量管理和品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總體水平穩步提升,質量安全更有保障,一批重大技術裝備、重大工程、重要消費品、新興領域高技術產品的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商貿、旅游、金融、物流等服務質量明顯改善;產業和區域質量競爭力持續提升,質量基礎設施效能逐步彰顯,質量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和促進經濟發展的貢獻更加突出,人民群眾質量獲得感顯著增強。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引發質量理念、機制、實踐的深刻變革。質量作為繁榮國際貿易、促進產業發展、增進民生福祉的關鍵要素,越來越成為經濟、貿易、科技、文化等領域的焦點。當前,我國質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質量發展基礎還不夠堅實。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必須把推動發展的立足點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培育以技術、標準、品牌、質量、服務等為核心的經濟發展新優勢,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堅定不移推進質量強國建設。二、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提高供給質量為主攻方向,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深入實施質量強國戰略,牢固樹立質量第一意識,健全質量政策,加強全面質量管理,促進質量變革創新,著力提升產品、工程、服務質量,著力推動品牌建設,著力增強產業質量競爭力,著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效益,著力提高全民質量素養,積極對接國際先進技術、規則、標準,全方位建設質量強國,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質量支撐。(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質量整體水平進一步全面提高,中國品牌影響力穩步提升,人民群眾質量獲得感、滿意度明顯增強,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質量強國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經濟發展質量效益明顯提升。經濟結構更加優化,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單位GDP資源能源消耗不斷下降,經濟發展新動能和質量新優勢顯著增強。——產業質量競爭力持續增強。制約產業發展的質量瓶頸不斷突破,產業鏈供應鏈整體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一二三產業質量效益穩步提高,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穩步提升,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達到86,服務業供給有效滿足產業轉型升級和居民消費升級需要,質量競爭型產業規模顯著擴大,建成一批具有引領力的質量卓越產業集群。——產品、工程、服務質量水平顯著提升。質量供給和需求更加適配,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合格率和食品抽檢合格率均達到98%以上,制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4%,工程質量抽查符合率不斷提高,消費品質量合格率有效支撐高品質生活需要,服務質量滿意度全面提升。——品牌建設取得更大進展。品牌培育、發展、壯大的促進機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設水平顯著提高,企業爭創品牌、大眾信賴品牌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品質卓越、特色鮮明的品牌領軍企業持續涌現,形成一大批質量過硬、優勢明顯的中國品牌。——質量基礎設施更加現代高效。質量基礎設施管理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實現更高水平協同發展,建成若干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打造一批高效實用的質量基礎設施集成服務基地。——質量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質量政策法規更加健全,質量監管體系更趨完備,重大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更加有效,質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質量人才隊伍持續壯大,質量專業技術人員結構和數量更好適配現代質量管理需要,全民質量素養不斷增強,質量發展環境更加優化。到2035年,質量強國建設基礎更加牢固,先進質量文化蔚然成風,質量和品牌綜合實力達到更高水平。三、推動經濟質量效益型發展(三)增強質量發展創新動能。建立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質量創新體系,協同開展質量領域技術、管理、制度創新。加強質量領域基礎性、原創性研究,集中實施一批產業鏈供應鏈質量攻關項目,突破一批重大標志性質量技術和裝備。開展質量管理數字化賦能行動,推動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質量改進等全流程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加強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保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建立質量專業化服務體系,協同推進技術研發、標準研制、產業應用,打通質量創新成果轉化應用渠道。(四)樹立質量發展綠色導向。開展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資源效率對標提升行動,加快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高耗能行業低碳轉型。全面推行綠色設計、綠色制造、綠色建造,健全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供應鏈。優化資源循環利用技術標準,實現資源綠色、高效再利用。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推動建立國際互認的碳計量基標準、碳監測及效果評估機制。建立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標準體系。建立綠色產品消費促進制度,推廣綠色生活方式。(五)強化質量發展利民惠民。開展質量惠民行動,順應消費升級趨勢,推動企業加快產品創新、服務升級、質量改進,促進定制、體驗、智能、時尚等新型消費提質擴容,滿足多樣化、多層級消費需求。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推動經營者誠信自律,營造安全消費環境,加強售后服務保障。完善質量多元救濟機制,鼓勵企業投保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相關保險,健全質量保證金制度,推行消費爭議先行賠付,開展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四、增強產業質量競爭力(六)強化產業基礎質量支撐。聚焦產業基礎質量短板,分行業實施產業基礎質量提升工程,加強重點領域產業基礎質量攻關,實現工程化突破和產業化應用。開展材料質量提升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應用驗證,提高材料質量穩定性、一致性、適用性水平。改進基礎零部件與元器件性能指標,提升可靠性、耐久性、先進性。推進基礎制造工藝與質量管理、數字智能、網絡技術深度融合,提高生產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支持通用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平臺軟件、應用軟件工程化開發,實現工業質量分析與控制軟件關鍵技術突破。加強技術創新、標準研制、計量測試、合格評定、知識產權、工業數據等產業技術基礎能力建設,加快產業基礎高級化進程。(七)提高產業質量競爭水平。推動產業質量升級,加強產業鏈全面質量管理,著力提升關鍵環節、關鍵領域質量管控水平。開展對標達標提升行動,以先進標準助推傳統產業提質增效和新興產業高起點發展。推進農業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全面提升農業生產質量效益。加快傳統制造業技術迭代和質量升級,強化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質量、管理協同創新,培育壯大質量競爭型產業,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大力發展服務型制造。加快培育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以質量創新促進服務場景再造、業務再造、管理再造,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完善服務業質量標準,加強服務業質量監測,優化服務業市場環境。加快大數據、網絡、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深度應用,促進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融合發展。(八)提升產業集群質量引領力。支持先導性、支柱性產業集群加強先進技術應用、質量創新、質量基礎設施升級,培育形成一批技術質量優勢突出、產業鏈融通發展的產業集群。深化產業集群質量管理機制創新,構建質量管理協同、質量資源共享、企業分工協作的質量發展良好生態。組建一批產業集群質量標準創新合作平臺,加強創新技術研發,開展先進標準研制,推廣卓越質量管理實踐。依托國家級新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打造技術、質量、管理創新策源地,培育形成具有引領力的質量卓越產業集群。(九)打造區域質量發展新優勢。加強質量政策引導,推動區域質量發展與生產力布局、區位優勢、環境承載能力及社會發展需求對接融合。推動東部地區發揮質量變革創新的引領帶動作用,增強質量競爭新優勢,實現整體質量提升。引導中西部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促進區域內支柱產業質量升級,培育形成質量發展比較優勢。推動東北地區優化質量發展環境,加快新舊動能轉換,促進產業改造升級和質量振興。健全區域質量合作互助機制,推動區域質量協同發展。深化質量強省建設,推動質量強市、質量強業向縱深發展,打造質量強國建設標桿。五、加快產品質量提檔升級(十)提高農產品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監管,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制定農產品質量監測追溯互聯互通標準,加大監測力度,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藥物行為,嚴格管控直接上市農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強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推行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推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良好農業規范的認證管理,深入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推進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試點。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調整優化食品產業布局,加快產業技術改造升級。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加強生產經營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加快構建全程覆蓋、運行高效的農產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強化信用和智慧賦能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水平。加強藥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動臨床急需和罕見病治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提速,提高藥品檢驗檢測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簽發能力,優化中藥審評機制,加速推進化學原料藥、中藥技術研發和質量標準升級,提升仿制藥與原研藥、專利藥的質量和療效一致性。加強農產品食品藥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完善信息化追溯體系,實現重點類別產品全過程可追溯。(十一)優化消費品供給品類。實施消費品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升級消費品質量標準,提高研發設計與生產質量,推動消費品質量從生產端符合型向消費端適配型轉變,促進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加快傳統消費品迭代創新,推廣個性化定制、柔性化生產,推動基于材料選配、工藝美學、用戶體驗的產品質量變革。加強產品前瞻性功能研發,擴大優質新型消費品供給,推行高端品質認證,以創新供給引領消費需求。強化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和分等分級。增加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消費品供給,強化安全要求、功能適配、使用便利。對標國際先進標準,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鼓勵優質消費品進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質和單位價值,實現優進優出。制定消費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對質量問題突出、涉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消費品,嚴格質量安全監管。(十二)推動工業品質量邁向中高端。發揮工業設計對質量提升的牽引作用,大力發展優質制造,強化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售后服務全過程質量控制。加強應用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發,強化復雜系統的功能、性能及可靠性一體化設計,提升重大技術裝備制造能力和質量水平。建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檢測評定制度,加強檢測評定能力建設,促進原創性技術和成套裝備產業化。完善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保障重大設備質量安全與投資效益。加快傳統裝備智能化改造,大力發展高質量通用智能裝備。實施質量可靠性提升計劃,提高機械、電子、汽車等產品及其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促進品質升級。六、提升建設工程品質(十三)強化工程質量保障。全面落實各方主體的工程質量責任,強化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制、永久性標牌制、質量信息檔案等制度,強化質量責任追溯追究。落實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保證合理工期、造價和質量。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實施工程施工崗位責任制,嚴格進場設備和材料、施工工序、項目驗收的全過程質量管控。完善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加強運營維護管理。強化工程建設全鏈條質量監管,完善日常檢查和抽查抽測相結合的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探索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社會力量輔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制度,將企業工程質量情況納入招標投標評審,加強標后合同履約監管。(十四)提高建筑材料質量水平。加快高強度高耐久、可循環利用、綠色環保等新型建材研發與應用,推動鋼材、玻璃、陶瓷等傳統建材升級換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質。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完善綠色建材產品標準和認證評價體系,倡導選用綠色建材。鼓勵企業建立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安裝全生命周期質量控制體系,推行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駐廠監造。落實建材生產和供應單位終身責任,嚴格建材使用單位質量責任,強化影響結構強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關鍵建材全過程質量管理。加強建材質量監管,加大對外墻保溫材料、水泥、電線電纜等重點建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實施缺陷建材響應處理和質量追溯。開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點領域建材專項整治,促進從生產到施工全鏈條的建材行業質量提升。(十五)打造中國建造升級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樹立全生命周期建設發展理念,構建現代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體系,打造中國建造品牌。完善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鼓勵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專業化服務。完善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論證機制,突出地域特征、民族特點、時代風貌,提供質量優良、安全耐久、環境協調、社會認可的工程設計產品。加大先進建造技術前瞻性研究力度和研發投入,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數字化技術研發和集成應用,創新開展工程建設工法研發、評審、推廣。加強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應用,打造品質工程標桿。推廣先進建造設備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性能。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深入推進可再生能源、資源建筑應用,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低碳環保、節能減排。七、增加優質服務供給(十六)提高生產服務專業化水平。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開展農技推廣、生產托管、代耕代種等專業服務。發展智能化解決方案、系統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務,提升工業設計、檢驗檢測、知識產權、質量咨詢等科技服務水平,推動產業鏈與創新鏈、價值鏈精準對接、深度融合。統籌推進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科創金融、供應鏈金融發展,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質量升級的精準性和可及性。積極發展多式聯運、智慧物流、供應鏈物流,提升冷鏈物流服務質量,優化國際物流通道,提高口岸通關便利化程度。規范發展網上銷售、直播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提高現代物流、生產控制、信息數據等服務能力,增強產業鏈集成優勢。加強重大裝備、特種設備、耐用消費品的售后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安裝、維修、保養質量水平。(十七)促進生活服務品質升級。大力發展大眾餐飲服務,提高質量安全水平。創新豐富家政服務,培育優質服務品牌。促進物業管理、房屋租賃服務專業化、規范化發展。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務水平,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改善旅游消費體驗,打造鄉村旅游、康養旅游、紅色旅游等精品項目。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戶外旅游等的應急救援服務能力。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引導網約出租車、定制公交等個性化出行服務規范發展。推動航空公司和機場全面建立旅客服務質量管理體系,提高航空服務能力和品質。積極培育體育賽事活動、社區健身等服務項目,提升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服務品質。促進網絡購物、移動支付等新模式規范有序發展,鼓勵超市、電商平臺等零售業態多元化融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新型消費體驗中心,開展多樣化體驗活動。加強生活服務質量監管,保障人民群眾享有高品質生活。(十八)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效率。圍繞城鄉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質化需要,加強便民服務設施建設,提升衛生、文化等公共設施服務質量。推動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一窗通辦、網上辦理、跨省通辦,提高服務便利度。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教育、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質擴容。大力推動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場館數字化發展,加快線上線下服務融合。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強化職業技能培訓、用工指導等公共就業服務。加強養老服務質量標準與評價體系建設,擴大日間照料、失能照護、助餐助行等養老服務有效供給,積極發展互助性養老服務。健全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完善城鄉醫療服務網絡,逐步擴大城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范圍。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處置機制,加強實驗室檢測網絡建設,強化科技標準支撐和物資質量保障。持續推進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防控傳染病跨境傳播能力。加強公共配套設施適老化、適兒化、無障礙改造。八、增強企業質量和品牌發展能力(十九)加快質量技術創新應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引導企業加大質量技術創新投入,推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促進品種開發和品質升級。鼓勵企業加強質量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推進質量設計、試驗檢測、可靠性工程等先進質量技術的研發應用。支持企業牽頭組建質量技術創新聯合體,實施重大質量改進項目,協同開展產業鏈供應鏈質量共性技術攻關。鼓勵支持中小微企業實施技術改造、質量改進、品牌建設,提升中小微企業質量技術創新能力。(二十)提升全面質量管理水平。鼓勵企業制定實施以質取勝生產經營戰略,創新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動全員、全要素、全過程、全數據的新型質量管理體系應用,加快質量管理成熟度躍升。強化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和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建設,構建數字化、智能化質量管控模式,實施供應商質量控制能力考核評價,推動質量形成過程的顯性化、可視化。引導企業開展質量管理數字化升級、質量標桿經驗交流、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質量標準制定等,加強全員質量教育培訓,健全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重視質量經理、質量工程師、質量技術能手隊伍建設。(二十一)爭創國內國際知名品牌。完善品牌培育發展機制,開展中國品牌創建行動,打造中國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勵企業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體系,深化品牌設計、市場推廣、品牌維護等能力建設,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運營能力。開展品牌理論、價值評價研究,完善品牌價值評價標準,推動品牌價值評價和結果應用。統籌開展中華老字號和地方老字號認定,完善老字號名錄體系。持續辦好“中國品牌日”系列活動。支持企業加強品牌保護和維權,依法嚴厲打擊品牌仿冒、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為優質品牌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九、構建高水平質量基礎設施(二十二)優化質量基礎設施管理。建立高效權威的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管理體制,推進質量基礎設施分級分類管理。深化計量技術機構改革創新,推進國家現代先進測量體系建設,完善國家依法管理的量值傳遞體系和市場需求導向的量值溯源體系,規范和引導計量技術服務市場發展。深入推進標準化運行機制創新,優化政府頒布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二元結構,不斷提升標準供給質量和效率,推動國內國際標準化協同發展。深化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改革,加強公益性機構功能性定位、專業化建設,推進經營性機構集約化運營、產業化發展。深化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告知承諾和優化審批服務,優化規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程序。加強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監管,落實主體責任,規范從業行為。開展質量基礎設施運行監測和綜合評價,提高質量技術服務機構管理水平。(二十三)加強質量基礎設施能力建設。合理布局國家、區域、產業質量技術服務機構,建設系統完備、結構優化、高效實用的質量基礎設施。實施質量基礎設施能力提升行動,突破量子化計量及扁平化量值傳遞關鍵技術,構建標準數字化平臺,發展新型標準化服務工具和模式,加強檢驗檢測技術與裝備研發,加快認證認可技術研究由單一要素向系統性、集成化方向發展。加快建設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開展先進質量標準、檢驗檢測方法、高端計量儀器、檢驗檢測設備設施的研制驗證。完善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品牌培育、發展、保護機制,推動形成檢驗檢測認證知名品牌。加大質量基礎設施能力建設,逐步增加計量檢定校準、標準研制與實施、檢驗檢測認證等無形資產投資,鼓勵社會各方共同參與質量基礎設施建設。(二十四)提升質量基礎設施服務效能。開展質量基礎設施助力行動,圍繞科技創新、優質制造、鄉村振興、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大力開展計量、標準化、合格評定等技術服務,推動數據、儀器、設備等資源開放共享,更好服務市場需求。深入實施“標準化+”行動,促進全域標準化深度發展。實施質量基礎設施拓展伙伴計劃,構建協同服務網絡,打造質量基礎設施集成服務基地,為產業集群、產業鏈質量升級提供“一站式”服務。支持區域內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要素集成融合,鼓勵跨區域要素融通互補、協同發展。建設技術性貿易措施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和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的跟蹤、研判、預警、評議、應對。加強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國內國際銜接,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十、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二十五)加強質量法治建設。健全質量法律法規,修訂完善產品質量法,推動產品安全、產品責任、質量基礎設施等領域法律法規建設。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工程質量違法違規等行為,推動跨行業跨區域監管執法合作,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支持開展質量公益訴訟和集體訴訟,有效執行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健全產品和服務質量擔保與爭議處理機制,推行第三方質量爭議仲裁。加強質量法治宣傳教育,普及質量法律知識。(二十六)健全質量政策制度。完善質量統計指標體系,開展質量統計分析。完善多元化、多層級的質量激勵機制,健全國家質量獎勵制度,鼓勵地方按有關規定對質量管理先進、成績顯著的組織和個人實施激勵。建立質量分級標準規則,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分級,引導優質優價,促進精準監管。建立健全強制性與自愿性相結合的質量披露制度,鼓勵企業實施質量承諾和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完善政府采購政策和招投標制度,健全符合采購需求特點、質量標準、市場交易習慣的交易規則,加強采購需求管理,推動形成需求引領、優質優價的采購制度。健全覆蓋質量、標準、品牌、專利等要素的融資增信體系,強化對質量改進、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的金融服務供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質量創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將質量內容納入中小學義務教育,支持高等學校加強質量相關學科建設和專業設置,完善質量專業技術技能人才職業培訓制度和職稱制度,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著力培養質量專業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建立質量政策評估制度,強化結果反饋和跟蹤改進。(二十七)優化質量監管效能。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創新質量監管方式,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強制性認證制度改革,分類放寬一般工業產品和服務業準入限制,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對涉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的產品以及重點服務領域,依法實施嚴格監管。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加強工業品和消費品質量監督檢查,推動實現生產流通、線上線下一體化抽查,探索建立全國聯動抽查機制,對重點產品實施全國企業抽查全覆蓋,強化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機制,完善產品傷害監測體系,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處置。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開展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與處理。健全產品召回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召回技術支撐,強化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構建重點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完善質量安全追溯標準,加強數據開放共享,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質量安全追溯鏈條。加強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建立質量安全“沙盒監管”制度,為新產品新業態發展提供容錯糾錯空間。加強市場秩序綜合治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質量競爭、優勝劣汰。嚴格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檢驗監管,持續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機制。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村等重點區域假冒偽劣的打擊力度。強化網絡平臺銷售商品質量監管,健全跨地區跨行業監管協調聯動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二十八)推動質量社會共治。創新質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為基礎、政府為主導、社會各方參與的多元治理機制,強化基層治理、企業主責和行業自律。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動員各行業、各地區及廣大企業全面加強質量管理,全方位推動質量升級。支持群團組織、一線班組開展質量改進、質量創新、勞動技能競賽等群眾性質量活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學會及消費者組織等的橋梁紐帶作用,開展標準制定、品牌建設、質量管理等技術服務,推進行業質量誠信自律。引導消費者樹立綠色健康安全消費理念,主動參與質量促進、社會監督等活動。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作用,傳播先進質量理念和最佳實踐,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質量文化建設,鼓勵創作體現質量文化特色的影視和文學作品。以全國“質量月”等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全民質量行動,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營造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人人關心質量的良好氛圍。(二十九)加強質量國際合作。深入開展雙多邊質量合作交流,加強與國際組織、區域組織和有關國家的質量對話與磋商,開展質量教育培訓、文化交流、人才培養等合作。圍繞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實施等,建設跨區域計量技術轉移平臺和標準信息平臺,推進質量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健全貿易質量爭端預警和協調機制,積極參與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規則和標準制定。參與建立跨國(境)消費爭議處理和執法監管合作機制,開展質量監管執法和消費維權雙多邊合作。定期舉辦中國質量大會,積極參加和承辦國際性質量會議。十一、組織保障(三十)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對質量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質量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建立質量強國建設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健全質量監督管理體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整體有序推進質量強國戰略實施。(三十一)狠抓工作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質量強國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將綱要主要任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促進產業、財政、金融、科技、貿易、環境、人才等方面政策與質量政策協同,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三十二)開展督察評估。加強中央質量督察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檢查和整改落實機制。深化質量工作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對綱要實施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建立綱要實施評估機制,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指導,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2023-01-31]《貴州省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貴州省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廳2022年第8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省廳。2022年12月14日(此件公開發布)貴州省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2〕230號)和《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環綜合〔2022〕34號)要求,借鑒全省醫療廢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經驗,依托貴州省固體廢物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固廢系統)開展全省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我省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工作目標依托省固廢系統,借助電子標簽、藍牙稱量設備、PDA手持終端等智能化物聯設備,逐步推進省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下簡稱產廢單位)全覆蓋納入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危險廢物運輸單位和省內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以下分別簡稱運輸單位、經營單位),按照最新管理要求開展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與產廢單位做好“無縫對接”,按步驟實現全省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運、處置信息化“閉環”管理。二、工作安排(一)試點階段。安順市、黔南州年產廢100噸以上產廢單位及相對應的運輸、經營單位為首批試點(附件1),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設備配備、數據上傳,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2023年5月底前,梳理首批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調整、優化省固廢系統,形成可全面推廣的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模式。(二)應用階段。2023年底前,力爭全省年產廢100噸以上的產廢單位和所有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三)全面推廣階段。2024年起,各市(州)結合實際,逐步推進轄區內100噸和10噸以下產廢單位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三、工作流程(一)設備配備產廢單位、運輸單位、經營單位按配置要求自行配備危險廢物數據產生、采集、識別等設備,實現數據信息自動上傳、不可篡改。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以自行采購或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符合基本要求的PDA手持終端、RFID(射頻識別)、藍牙稱量設備、標簽打印機、在線液位計等相應設備,下載安裝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APP(以下簡稱APP,下載地址:http://117.187.138.176:8888/stgf/app/selNewImgUrl?type=5),完成適配后實現數據自動上傳(設備配置要求及適配流程詳見附件2和附件3)。運輸單位可選擇使用安卓手機+APP的簡化裝備。(二)數據采集和聯單流轉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暫存間管理人員使用藍牙稱量設備對危險廢物進行稱量,使用PDA手持終端、標簽打印機打印符合國家標準的危險廢物標簽(附帶二維碼),固定在危險廢物外包裝上,與危險廢物產生環節管理人員簽字交接確認入庫。危險廢物暫存間管理人員使用PDA手持終端掃描危險廢物標簽或觸碰RFID進行出庫并選擇處置方式。自行利用處置的,選擇自行利用并填寫自行利用處置信息;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的,選擇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并發起和填寫電子轉移聯單。運輸單位:起運時使用PDA手持終端(或手機)掃描危險廢物標簽或觸碰產廢單位的RFID,首次確認危險廢物和電子轉移聯單信息、拍照上傳運輸車輛信息;運達后,使用PDA手持終端(或手機)掃描危險廢物標簽或觸碰經營單位的RFID,再次確認危險廢物和電子轉移聯單信息。經營單位:省內經營單位使用PDA手持終端掃描危險廢物標簽或觸碰RFID確認危險廢物和電子轉移聯單信息、拍照上傳運輸車輛信息,使用藍牙稱量設備復核重量后進行入庫和電子轉移聯單簽收。跨省轉入或轉出的危險廢物由省固廢系統電子轉移聯單配合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經營單位危險廢物出庫及后續管理流程同上。(三)數據上傳各單位按照以上步驟操作,有關數據實時上傳至省固廢系統,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數據同步至國家平臺。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具有省固廢系統最高管理權限,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具有轄區內數據查詢權限。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流程參見附件4。四、保障措施(一)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省固廢系統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模塊和APP的建設、優化、運維、相關硬件設備適配、技術支持和使用操作培訓等工作。省固廢系統和APP的使用、物聯網設備適配均免費,不授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名義向危險廢物有關單位推銷物聯設備。(二)市(州)、縣(市、區)生態環境局。指定專人負責,督促指導轄區內涉危險廢物相關單位按工作安排有序推進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并與強化現場監管和執法檢查工作結合起來一體推進。(三)危險廢物產生、運輸、經營單位。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實時上傳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數據,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附件:1.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首批試點產廢單位名單2.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設備配置要求3.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設備適配流程4.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流程示意圖附件1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首批試點產廢單位名單序號行政區劃單位名稱1安順市安順恒信汽車商業管理有限公司2安順市安順東冠汽車貿易有限公司3安順市安順市工投貿易有限公司4安順市安順市西秀區星海能源有限公司5安順市貴州華興玻璃有限公司6安順市臺泥(安順)水泥有限公司7安順市國能安順發電有限公司8安順市安順市金屬回收有限公司9安順市貴州萬利源投資有限公司10安順市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順市分公司11黔南州甕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2黔南州福泉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3黔南州貴定縣恒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14黔南州貴州東峰銻業股份有限公司15黔南州貴州永惠報廢機動車回收有限公司16黔南州貴州皇冠陶瓷科技有限公司17黔南州貴州越都化工有限公司18黔南州貴州長通集團智造有限公司19黔南州都勻市首創環保有限公司20黔南州金正大諾泰爾化學有限公司附件2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設備配置要求一、設備清單危險廢物儲運模式單位類型擁有完整包裝(桶、袋等)存放、運輸危險廢物其他(槽罐車、管道)產廢單位1.PDA手持終端2.RFID(射頻識別)3.藍牙稱量設備,如藍牙電子秤、藍牙吊秤、藍牙地磅等4.標簽打印機5.若涉及用廢液池、儲罐存儲廢棄液體,配備在線液位計地磅稱重,對地磅進行藍牙傳輸升級運輸單位1.PDA手持終端2.手機以上設備二選一經營單位1.PDA手持終端2.RFID(射頻識別)3.藍牙稱量設備,如藍牙電子秤、藍牙吊秤、藍牙地磅等4.標簽打印機5.若涉及用廢液池、儲罐存儲廢棄液體,配備在線液位計說明:藍牙稱量設備、在線液位計可結合實際情況新增或改造。二、設備基本要求(一)PDA手持終端安卓7.0版本及以上系統、內存3GB+32GB或以上、支持WIFI或4G/5G網絡接入方式、支持RFID(射頻識別)、支持藍牙(4.0或以上版本)、支持二維掃描引擎、支持SDK開發對接。(二)RFID(射頻識別)無源RFID、支持NFC、支持SDK開發對接。(三)藍牙稱量設備1.符合《GB/T?7724-2008?電子稱重儀表》標準要求、具備CPA標志2.新增藍牙電子秤:支持藍牙通訊、支持SDK開發對接。3.改造原有電子秤/吊秤/地磅:原稱量設備具有RS232通訊接口;可穩定、實時對外輸出稱量物的重量數據;可協調設備廠商提供開發對接。(四)標簽打印機1.支持熱轉印方式打印、支持不干膠打印、支持藍牙(4.0或以上版本)、支持SDK開發對接。2.標簽紙張要求:防水、防油、防撕、防刮,不干膠標簽可自行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封等系掛式。3.標簽樣式要求:危險廢物標簽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要求,背景色為醒目的橘黃色,字體為黑體字,字體顏色為黑色,標準標簽規格:100mm*100mm或200mm*200mm。為滿足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要求,須在危險廢物標簽“危險類別”中列出所有危險廢物種類標志和危險特性以便勾選,并增加二維碼打印區域。標簽樣式如下圖:(五)在線液位計1.新增在線液位計:支持按預設周期、MQTT協議將儲罐/廢液池的液位數據直傳省固廢系統。2.改造原有液位計:原液位計支持外接DTU改造并支持MQTT協議,可協調設備廠商提供開發對接。(六)手機1.安卓7.0版本及以上。2.支持識別RFID/NFC。3.支持二維碼識別功能。附件3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設備適配流程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免費開展危險廢物全過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相關物聯網設備適配工作。流程如下:一、申請資料(一)設備適配申請表(二)設備適配相關技術文檔1.獲取PDA手持終端IMEI以及自動同步時間的相關文檔;2.藍牙稱重設備串口通訊接口文檔;3.標簽打印機支持uniapp框架的打印插件、藍牙連接和打印相關的API以及說明文檔;4.地磅串口通訊接口文檔;5.液位計DTU對接服務器資料,包括MQTT對接參數配置說明書以及配置軟件。二、適配流程(一)提交資料。有適配需求的單位,將符合要求的申請資料(電子版),壓縮打包報至gzsgfzx@163.com。(二)開展適配。申請資料齊全滿足適配條件的,根據申請時間依次開展適配工作;不符合適配要求的,電話通知并告知原因。設備適配申請表單位名稱(加蓋公章)單位類別聯系人聯系電話PDA手持終端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數量(臺)Android版本生產廠家名稱廠家技術支持電話RFID(射頻識別)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數量(張)生產廠家名稱廠家技術支持電話藍牙稱量設備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數量(臺)生產廠家名稱廠家技術支持電話標簽打印機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數量(臺)生產廠家名稱廠家技術支持電話在線液位計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數量(臺)生產廠家名稱廠家技術支持電話
[2023-01-30]山東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指導原則的通知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東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指導原則的通知魯藥監規〔2022〕15號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各檢查分局、各直屬單位:《山東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指導原則》已經省局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省局反饋。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2年12月26日山東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指導原則為推動我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指導、規范中藥飲片企業對藥材來源、生產質量管理、銷售流向實行全過程追溯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國家藥監局關于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藥監藥管〔2018〕35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本指導原則。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藥品管理法》《國家藥監局關于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藥監藥注〔2020〕27號)、《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魯發〔2020〕15號)和我省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要求,著力規范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保證中藥飲片安全、有效、可追溯,推動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二、適用范圍本指導原則適用于山東省內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含配方顆粒,下同)的藥材來源、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信息化追溯,規定了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及相關參與方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基本要求。本指導原則所指追溯體系主要包括中藥飲片生產企業的追溯系統和藥品監管部門的中藥飲片追溯協同服務平臺。三、基本原則(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以山東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為主體,對關鍵信息進行電子化登記、管理和查詢,建成中藥飲片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追溯鏈條。(二)分類分步實施。根據統一的信息化追溯標準,結合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實際情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可以自建信息化追溯系統,也可以選擇第三方技術機構建設的信息化追溯系統。同時,根據行業發展實際,按照分環節、分品種推進的原則,逐步推進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三)信息互聯互通。追溯體系建設應采用統一標準和規范,通過統一的模塊、數據采集格式和內容、接口規范等,實現中藥飲片生產企業追溯系統與監管部門追溯協同服務平臺的數據互通。(四)數據安全可靠。保證藥品追溯數據真實、準確、完整、防篡改和可追溯。藥品追溯數據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不少于五年,并至少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應明確專職部門及人員負責藥品追溯數據管理,確保數據安全,防止數據泄露。四、基本要求(一)追溯系統建設基本要求1.中藥飲片生產企業追溯系統應包含采集、存儲和共享中藥飲片在生產、流通及使用全過程中信息追溯的功能,系統應包含企業追溯數據獲取、數據統計、數據分析、智能預警、召回管理,并符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數據交換技術標準,逐步實現與省內、省外、國家平臺的對接。2.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應建立中藥飲片追溯系統或者在已有追溯系統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規范,保證中藥飲片來源、炮制、銷售等全過程可追溯;鼓勵有條件企業建立全環節追溯機制,聯動上游中藥材種植、下游中藥飲片銷售和使用環節,有效引導上、下游企業共同推動中藥飲片追溯體系建設。3.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應當配備相應的管理、技術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設備,組建中藥飲片追溯系統建設專項團隊,全程參與追溯系統運行,落實管理主體責任。4.追溯系統運行相關崗位操作需由經培訓合格的負責人員完成,不得由他人代替,追溯系統數據錄入應及時完成。5.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所使用追溯系統的軟件供應商應具備持續為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的能力。6.追溯系統應確保系統用戶數據的隱私及安全,應從技術上、制度上保證數據不可篡改,防止發生信息泄露、損毀、滅失等問題。7.追溯系統應采用模塊化設計,將相關功能模塊化,便于系統在產品種類、追溯環節及管理功能上升級擴充。應充分考慮可維護性要求,包括功能可維護和代碼可維護。具備自檢、故障診斷及修復功能。對運行環境應有一定的適應性,不應依賴某一型號和固定版本的設備或軟件。(二)追溯信息基本要求追溯信息涉及中藥飲片全鏈條生命周期內的相關狀態組成部分,包括種植、生產加工、銷售使用等環節。中藥飲片生產企業追溯系統建設應包括三大信息化追溯模塊,以中藥飲片生產為核心,建立中藥飲片原藥材來源信息追溯、中藥飲片生產質量信息追溯和中藥飲片流通使用信息追溯,每個信息化追溯模塊可獨立設置為子系統,確保追溯信息的規范與標準,要求每個追溯節點信息準確、完整,建立統一要求的中藥飲片追溯系統,實現溯源信息采集、加工、傳輸和應用的標準化。中藥飲片生產追溯信息包括基本追溯信息和擴展追溯信息。在每個信息化追溯模塊數據采集時,企業需收集所有的基本追溯信息,可根據企業質量管理需要收集部分擴展追溯信息,各部分基本追溯信息和擴展追溯信息情況詳見附件1。1.中藥飲片原藥材來源追溯信息:(1)對于自建中藥材種植基地的企業,基本追溯信息包括藥材名稱、藥材種類、藥材規格、產地地址、種植批號、加工時間、供應商(合作社)信息等。擴展追溯信息包括種養殖時間、種源類型、種植面積、采收時間、農藥化肥使用等。(2)對于外購中藥材的企業,基本追溯信息包括供應商名稱、藥材名稱、藥材種類、藥材規格、是否按照GAP管理、是否道地藥材、是否實現追溯、供應商地址等。擴展追溯信息包括種采收時間及加工日期。鼓勵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采購自有或者自建信息化追溯系統即符合信息化追溯要求能夠溯源的中藥材。2.中藥飲片生產質量追溯信息:中藥飲片生產質量追溯信息涵蓋中藥材進廠、原料檢驗、中藥飲片炮制、成品檢驗、產品出廠放行等信息化管理,保證中藥飲片生產和檢驗過程全程可追溯。基本追溯信息包括中藥飲片名稱、藥材產地、生產廠商、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包裝規格、生產工藝、執行標準等。擴展追溯信息包括原藥材檢驗報告、中藥飲片檢驗報告、輔料信息、包裝材料等。追溯信息及時上傳追溯系統,追溯系統中上傳及存儲的追溯數據應當防篡改。3.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流通使用追溯信息: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流通使用追溯為中藥飲片出廠放行后銷售使用流向追溯。基本追溯信息包括銷售日期、銷售去向、銷售數量、客戶檔案、飲片批號等。擴展追溯信息包括銷售渠道、產品介紹等。(三)追溯系統設計要求追溯系統應從頂層設計入手,整體規劃、布局,形成統一的軟件體系。1.應采用分層設計思想,總體設計框架包括基礎設施層、數據資源層、應用支撐層、業務應用層、界面層等。2.應采用先進、成熟的技術,具備快速響應的特性、完備的安全體系、完善的容災備份機制,保證系統功能實用、易于擴展。3.應按照平臺化、模塊化、組件化的思路,通過組件的拼接與復用,盡量減少因企業業務模式改變或追溯管理需求提升等原因,對系統開發公司或技術部門的依賴。4.應具備與山東省中藥飲片追溯協同服務平臺對接的能力,實現相關追溯信息的全面、及時、準確傳輸。(四)追溯系統管理要求1.應符合《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的第二級要求,并應符合《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GB/T28448)。2.應保障用戶訪問安全、數據傳輸安全、數據儲存安全。3.應滿足日常維護及程序代碼可維護要求。4.應具備運行故障應急處理能力。(五)追溯碼基本要求1.企業創建生產任務時,對該批次產品創建唯一的生產批次ID,通過對該批次生產所需原料、生產工藝以及檢驗過程等信息的錄入,系統完成該批次追溯內容。2.生產企業應當使用生產賦碼管理系統,成品包裝時進行賦碼操作,將追溯碼和生產批次ID進行關聯,為追溯碼賦予追溯信息。生產線包裝時對追溯碼進行在線采集,完成追溯碼與產品批次、包裝等信息的對應關聯。3.參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藥品追溯碼編碼要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第32號公告),中藥飲片追溯碼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當具有實用性、唯一性、可擴展性、通用性;(2)應關聯飲片生產企業名稱、飲片批號、包裝規格、生產日期等信息;(3)可由數字、字母和(或)符號組成,需包含校驗位,以驗證追溯碼的正確性;(4)根據實際需要,載體可以選擇一維條碼、二維條碼或RFID標簽等,追溯碼應可被設備和人眼識讀。(六)追溯碼印刷要求參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藥品追溯碼標識規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2年第50號公告),追溯碼印刷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應易于識別,便于被使用者和相關設備準確識讀,不造成誤讀;2.應保證圖像清晰,顏色與底色對比分明;3.應印刷在包裝顯著位置,便于使用者快速尋找和定位。(七)中藥飲片追溯協同服務平臺要求中藥飲片追溯協同服務平臺需具備中藥飲片全流程實時查詢、風險處置功能,為監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實現中藥飲片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1.具備中藥飲片全流程追溯信息。藥材來源、飲片生產、流通使用三個環節基本追溯信息完備,滿足中藥安全監管信息數據要求。2.具備追溯信息查詢功能。一是實時獲取中藥飲片流向信息,可根據單碼、批次等信息查詢追溯數據。二是根據中藥飲片屬性關鍵字,可提供同屬性、同類別等藥材的信息。3.具備風險處置功能。具備問題產品查詢、預警、控制、召回,實現大數據分析、挖掘風險信號、提供監管建議等監管輔助功能。4.具備與第三方平臺對接能力。一是協同服務平臺可與第三方追溯平臺對接,實現各平臺企業信息登記、第三方追溯平臺及追溯碼信息登記。二是保證飲片來源、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追溯信息可實時對接到山東省中藥飲片追溯協同服務平臺。5.具備數據共享的能力。為實現中藥飲片追溯信息的采集、共享,在與第三方平臺協商并授權的情況下,獲取生產賦碼信息,為下游企業掃碼提供數據支持。五、相關責任(一)建立并實施藥品追溯制度是《藥品管理法》的明確要求,是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重要手段。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應當履行藥品追溯的主體責任,按照《藥品管理法》和本指導原則的要求,建立健全中藥飲片追溯管理制度,將中藥飲片追溯工作納入質量管理體系,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實施。(二)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中藥飲片上下游全過程的信息追溯,鼓勵采用信息化手段追溯。一是開展上游種養殖環節基本信息追溯,保障中藥材來源可靠;二是推進下游流通使用環節信息追溯,確保所生產中藥飲片去向可追。應當推進追溯系統數據與追溯平臺對接,從而實現數據互通。(三)相關上下游企業應當配合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共同做好追溯體系建設工作。中藥飲片生產企業要強化同上下游企業的溝通協調,加快推進企業中藥飲片追溯體系建設,及時維護追溯系統中涉及企業和藥品的相關信息,確保追溯系統良性運行。(四)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進一步提高中藥飲片監管信息化水平和監管效率,行業協會應積極發揮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橋梁紐帶和示范引領作用,社會公眾可自主查驗中藥飲片信息化追溯數據,通過各方努力共同提升全社會對中藥飲片信息化追溯的參與度、認知度和使用度。本指導原則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2023-01-01]2022年5月1日開始施行《上海中藥行業中藥煎藥質量管理規范》
上海中藥行業協會印發《上海中藥行業中藥煎藥質量管理規范(2022版)》,并于2022年5月1日開始施行,而《上海中藥行業中藥煎藥質量管理規范》(2020版)同時廢止。2022版修訂的內容主要為三個方面:一是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規范了企業的受托煎藥服務行為。二是按照上海市中醫藥服務數字化應用場景規劃要求,進一步推進煎藥服務過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三是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一些工藝操作要求。上海中藥行業中藥煎藥質量管理規范(2022版)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行業自律,規范中藥煎藥管理,保證醫療機構委托代煎服務質量,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簡稱:GSP)、《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范》、《上海市藥品零售企業許可驗收實施細則》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中藥飲片煎藥管理的通知》(滬衛計中管〔2014〕1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醫療機構中藥飲片代煎服務管理的通知》(滬衛中管〔2020〕21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范。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承接本市醫療機構委托中藥煎藥服務,且取得藥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并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上海中藥飲片生產和飲片零售企業。第三條企業接受醫療機構委托,提供中藥代煎是中藥飲片銷售的延伸服務,應嚴格執行本規范,堅持誠信自律,保證中藥煎藥質量和患者的用藥安全。第二章場地設施和煎藥用具要求第四條企業應設置獨立的煎藥服務區域,其場所應與飲片生產經營場地嚴格分隔,周邊環境衛生安全,無廢氣、廢水、垃圾等污染源;應對中藥煎藥服務過程實行視頻監控,加強全程實時管理和質量追溯,攝像視頻資料留存時間不少于30天。第五條開展中藥煎藥服務的飲片生產企業以及實行集中煎藥服務的連鎖企業,應當設置中藥煎藥專用飲片倉庫。倉庫面積應與代煎業務量相適應(飲片生產企業不小于100平方米,實行集中煎藥服務的連鎖企業參照執行),能滿足代煎飲片的周轉和存儲,倉儲管理符合GSP的相關要求。第六條企業應當設有與代煎業務量相適應的飲片調配場所(飲片生產企業調配區域面積應不小于100平方米,實行集中煎藥服務的連鎖企業參照執行),零售藥店經營場地和面積以藥監許可認證為準,不得在許可區域外調配中藥和儲存飲片。調配區、煎藥區應與生活區分開;配有調配操作臺、調溫、控濕、防蟲、防鼠等設施,有溫濕度監測調控記錄;調配間的藥斗(筒)等飲片存放容器排列合理,有品名標簽,標簽與藥品相符,與現行版《中國藥典》、《上海市中藥飲片炮制規范》中的炮制名相符;不同批號的調配飲片裝斗(筒)前應及時清斗,做好裝清斗記錄,防止錯斗、串斗等混藥情況發生。第七條加強煎藥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分類管理,確保設備完好和運行安全,設備應當有明顯的狀態標識;計量器具、監測器具等應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規定定期校驗,有合格標志。不合格的器具不得使用。第八條煎藥場地面積應與代煎服務的業務規模相適應,飲片生產企業和實行集中煎藥服務的連鎖企業應不小于100平方米,零售藥店應不小于20平方米,區域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作業差錯和交叉污染。設有浸泡、煎煮、包裝、清洗、儲藥等功能區域,有明顯的分區標識,實行定置管理。設有臨方炮制的,應按行業有關規范要求制定管理制度,配置相應的器具和輔料。第九條煎藥場所地面、墻面、頂壁應當平整、潔凈、無污染、易清潔,不易發霉和脫落;管道、燈具、風口等設施的設置應當便于清潔;應有安全消防等防護措施和給排水、通風、防塵、防動物昆蟲侵入等設施。第十條企業應根據煎藥業務規模和操作要求,配備必要的煎藥設備(一臺包裝機最多配四臺煎藥機)和量杯(筒)、過濾、計時等輔助器具。煎煮毒性或外用中藥的煎藥、包裝設備應專用,并設有藥品專有標識(見附件三)。直接與藥物接觸的煎藥容器具應選用耐腐蝕、不易與藥汁起反應、不釋放有害物質的材料,不得使用鋁、鐵和普通塑料制品。煎藥袋的材質應無毒害、耐用、耐高溫、有濾過功能并定期更換。第十一條煎藥場地應保持整潔衛生,不得放置與煎藥無關的物品,煎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應及時清理;每劑煎藥結束,應及時洗凈煎藥設備、煎藥袋和容器具,并用熟水或凈水清洗包裝機儲液罐,嚴防混藥和污染;每天煎藥結束按規定做好清場工作。第十二條煎藥場所應當定期進行消毒。洗滌劑、消毒劑品種應定期更換,并符合《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衛生標準》(GB14930.1)和《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衛生標準》(GB14930.2)等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不得對設備和藥物產生腐蝕和污染。具有一定煎藥服務規模的企業,煎藥場所應設有紫外消毒設施。第三章崗位人員要求第十三條開展中藥煎藥服務的飲片生產企業以及實行集中煎藥服務的零售企業,應設有獨立的煎藥管理部門,煎藥部門負責人應具有三年以上煎藥工作經歷和管理經驗,具有藥學或中藥學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執業藥師或中藥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體負責煎藥業務指導、質量監督及組織管理工作;質量員應具有中藥學中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藥學專業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體負責煎藥質量管理。第十四條中藥處方調配過程中,審方、調配、復核等人員的資質,應當符合GSP管理的相關要求。同時按照藥品零售從業人員要求,經GSP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一)審核人員:執業中藥師或者具有中藥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二)調配人員:具有中藥學中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具備中藥調劑員資格。(三)復核人員:具有飲片鑒別經驗,且具有中藥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中級及以上中藥調劑員資格;中藥老藥工從事調配復核崗位工作的,應具有20年以上中藥崗位工作經驗。第十五條煎藥崗位的操作人員應參加上海中藥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的中藥煎藥或定制膏方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企業應結合實際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崗位復訓,明確崗位操作和管理要求。每年企業員工復訓時間不少于8個小時,應作好復訓記錄,歸檔備查。第十六條從事中藥調配、復核與煎藥的崗位操作人員參照《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標準》,上崗前及每年度應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皮膚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不得從事相關工作。煎藥操作人員在崗時要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整潔工作服(帽),不得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帶飾品。第四章中藥代煎的調配第十七條委托相關企業開展中藥煎藥服務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從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或批發企業購進符合《中國藥典》(現行版)和《上海市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現行版)質量標準的中藥飲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應納入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陽光平臺),實行線上采購和統一管理。1、承接醫療機構委托煎藥業務的飲片生產企業,應使用自產飲片,不得外購中藥飲片中間產品或成品。涉及用于中藥飲片配方并具有藥品批準文號的品種,應由醫療機構向有資質的供應商采購。代煎企業可接受醫療機構委托開展相關品種驗收、養護等工作,存放于經評估檢查合格的專用場地,按委托方對品種、規格、品牌等特定要求,開展后續的調配和煎藥服務。受托企業應加強中藥煎藥專用飲片倉庫管理,建立飲片進出庫記錄臺賬和批號跟蹤記錄。2、醫療機構委托零售企業開展中藥煎藥服務的,其購進的中藥飲片可委托該企業開展驗收、養護等工作,存放于符合GSP條件的經評估檢查合格的飲片倉庫,開展后續的調配和煎藥服務。受托企業應加強管理,做好飲片進出庫記錄臺賬和批號跟蹤管理,與委托醫療機構、供應中藥飲片的生產或批發企業簽訂協議,明確三方各自的質量責任。不得改變經營方式,不得向醫療機構銷售中藥飲片。3、醫療機構向藥品經營企業購進飲片,有代煎服務需求的,可由供應該經營企業飲片的生產企業開展煎藥服務。受托的飲片生產企業必須具有煎藥資質,并按規定使用自產飲片。中藥飲片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煎藥企業三方應簽訂協議,明確各自質量責任。第十八條中藥煎藥專用飲片倉庫管理要求(一)質量員對入庫的中藥飲片,應根據原始憑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逐批逐項進行驗收:1、入庫飲片數量無誤;2、飲片外觀包裝應當完好,并標明品名、產地、生產批號、生產企業、生產日期;3、有合格標識和質量檢驗報告;4、對飲片外觀、性狀作鑒別;5、做好飲片入庫驗收記錄。(二)按GSP要求做好中藥飲片的養護和倉儲管理。第十九條中藥代煎處方調配管理要求按照GSP相關要求,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進行處方審核、處方調配和調配復核,并在處方或操作記錄上簽章。調配與復核不得由同一個人操作。(一)處方審核人員首先應對醫療機構委托煎藥的處方進行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醫療機構審方藥師/醫師簽章、處方前記(包括患者姓名、診斷、辨證等基本信息)、處方醫囑,以及藥品劑量、配伍禁忌、劑數等。對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超量使用等可能引起用藥安全問題的處方,應不予調配,或經開具處方的醫師本人重新確認后調配。處方審核人員應做好異常處方處置記錄備查,不得擅自更改處方。處方審核人員在審方過程中,應遵照醫囑對處方功效(一般類藥、解表類藥、滋補類藥)及先煎后下等特殊用法的藥物進行分類標注,無處方功效醫囑的默認按常用的一般類藥處理。對外用等特殊類處方,應在處方右上角按藥品專有標識標注。(二)調配人員應嚴格按醫師處方進行調配,防止調配差錯;調配劑量正確,總劑量誤差不超過±2%。(三)復核人員應對已完成調配的處方進行核對,如發現錯配、漏配、多配、重配、總量不符等調配差錯現象,應發還調配人員重新調配,已調配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藥品不得重新使用。處方調配后未經復核的不得進入煎藥工序。第二十條特殊調配的有關要求(一)凡按規定或處方要求需要先煎、后下、包煎、吞服、烊沖或外用等特殊用法的藥物,應分別單獨調配并在包裝外注明。(二)需臨方炮制的中藥飲片應按規定炮制后調劑,并做好臨方炮制記錄。酸棗仁、火麻仁、桃仁等品種,應按現行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上海市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的要求搗碎使用,并做到“隨用隨打”。(三)毒性飲片的存放和使用應嚴格按照GSP相關要求執行。第五章中藥煎藥操作要求第二十一條煎藥用水應當符合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待煎藥物應使用40℃以下溫水先行浸泡,浸泡時間不少于30分鐘,藥物置于煎藥袋浸泡的應不少于40分鐘。第二十二條浸泡(煎藥)的用水量應為飲片吸水量、煎煮過程中蒸發量及煎煮后所需藥液量的總和,一般以浸過藥面2-5厘米為宜。解表藥可酌減水量,吸水性強或需要煎煮時間較長的藥物等應適當增加水量。第二十三條每劑藥一般煎煮兩次,將兩煎藥汁混合后再分裝。煎煮時間應當根據方劑的功能主治和藥物功效確定。一般藥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鐘;解表類藥物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鐘;滋補類藥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煎煮40-60分鐘。藥劑第二煎的煎煮時間應當比第一煎的時間略縮短。煎煮過程中應攪拌藥料2-3次。攪拌藥料的用具以陶瓷、不銹鋼、銅等材料為宜,攪拌用具攪拌完一料后應清洗再攪拌下一料藥。第二十四條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湯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藥飲片,應當按照規范要求或醫囑操作。(一)先煎:先煎藥物煮沸后煎10-15分鐘,再和其它藥物同煎。(二)后下:在藥料第一煎即將煎至預定量時投入后下藥物同煎5-10分鐘。(二)包煎:包煎藥應當裝入包煎袋閉合后,再與其它藥物同煎。(三)另煎:另煎藥應當切成小薄片,煎煮約2小時,取汁;另燉藥應切成薄片,放入有蓋容器內,加入冷水(一般為藥量的10倍左右)隔水燉2-3小時,取汁。此類藥物的原處方如系復方,則所煎(燉)得的藥汁還應當與方中其他藥料所煎得的藥汁混勻后,再行分裝。某些特殊藥物可根據藥性特點具體確定煎(燉)藥時間。(四)煎湯代水:該類藥物先煎15-25分鐘,至藥液適量后過濾、去渣、以藥湯代水,再與方中其它藥料同煎。(五)烊化(溶化):應在其它藥物煎至預定量時,將需溶化之藥置入去渣后的藥汁中,微火煎煮,同時不斷攪拌,待需溶化的藥溶解即可。(六)對于久煎、沖服、泡服等有其它特殊煎煮要求的藥物,按規定要求操作。第二十五條煎藥劑量根據兒童和成人分別確定。一般兒童每劑100-300毫升,成人每劑300-400毫升,每劑按兩份等量分裝。醫師處方對劑量另有要求的應遵醫囑。第二十六條煎煮好的藥液應當裝入經過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內,嚴防污染。分裝藥液的復合膜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藥品包裝材料標準,有藥用包材注冊證和使用批次的檢驗報告。外用藥應使用紅底白字藥品專有標識,與內服藥進行嚴格區分。第二十七條使用煎藥機煎煮中藥,煎藥機的煎藥功能應當符合本規范的相關工藝要求。常壓煎藥機應按照本規范及相關工藝要求操作,每劑藥應煎煮兩次,將兩煎藥汁混合后再分裝;密閉式壓力煎藥機應具備智能控制和自動擠壓功能,滿足主要工藝參數自動設定和控制的技術要求,自動擠壓裝置的電機功率應不小于40W。工藝操作按《密閉式壓力煎藥機煎藥操作規程》執行(見附件一)。第二十八條煎藥結束,分裝藥液。分裝的藥液每袋均應貼有患者信息的標簽,并置于陰涼通風處儲存,必要時需冷藏。藥液分裝袋上應按統一要求印有中藥湯劑的服用和儲存說明以及代煎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等內容(見附件二),非定制復合包裝膜的企業,應按此要求印制另附單篇說明。發送藥時應根據處方和煎藥流轉單,嚴格核對患者姓名、劑數、劑量、編號等煎藥服務信息。第二十九條主要質量技術標準(一)中藥飲片質量標準:符合現行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上海市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的規定。(二)煎藥機煎液包裝膜材質:PET/PE耐高溫、無毒,符合藥品包裝材料《YBB00132002—2015版》藥用復合膜通則規定要求。(三)湯劑的質量標準:1、藥料煎透度:汁濃味厚,色澤均勻,無可見異物;莖、根塊類藥渣應無白心、無硬心。2、藥液裝量:每袋分裝均勻,裝量差異控制在±5%以內。3、包裝質量:藥液包裝袋封口平整完好,無滲漏,無藥汁污染。第六章煎藥管理要求第三十條企業承接醫療機構委托煎藥服務,應與委托方簽定煎藥服務協議和信息保密協議。醫療機構是中藥煎藥質量主體責任單位;生產或批發企業對供應的飲片質量負責;煎藥企業對飲片儲存和養護、處方調劑、煎藥質量負責。受托方應全面加強中藥飲片代煎服務管理,強化飲片質量、處方調劑、湯劑煎制的質量控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加強信息安全建設和管理,妥善保管相關信息并定期銷毀,不得泄露患者個人信息。受托方應自覺接受委托方監管,根據委托方要求,不斷改進和提高代煎服務質量。第三十一條根據本規范要求,企業應結合實際制定中藥煎藥操作規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崗位職責、安全、衛生制度和主要煎藥設備的標準操作規程(SOP)。主要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應在煎藥場所醒目處張貼,明確中藥煎藥服務(包括調配、浸泡、煎煮、包裝、發放)等各環節的崗位職責和工藝操作要求,組織員工培訓、考核并嚴格執行。第三十二條完善中藥煎藥服務信息傳遞管理,提升中藥煎藥全過程的質量管控和追溯機制。企業與醫療機構之間的處方信息傳輸僅限于以下四種方式:一是依托陽光平臺醫保專網;二是依托已獲準上線的互聯網醫院平臺;三是依托自建專用系統;四是電話傳真形式。相關數據傳遞的互聯網信息系統均應符合信息安全三級等級保護要求。手工處方轉化為電子處方的,企業應設立審核權限。每張處方應做好編號、登記、編制煎藥服務流轉單,并隨調配和煎煮工序全程流轉。煎藥服務流轉單至少應具有以下幾項內容:(一)處方登記編號和日期,患者姓名和性別等基本信息;(二)遵醫囑對處方功效(解表類藥、滋補類藥)及先煎后下等特殊藥物的分類標注。(三)代煎中藥的處方劑數和分裝袋數;(四)處方審核、調配、復核人員的簽章;(五)中藥煎藥過程中浸泡、煎煮的起止時間;先煎后下藥物的煎煮時間;浸泡、煎煮、包裝等環節相關操作人員的簽章。(六)中藥煎藥完成后交委托方時,收發雙方人員的簽字。第三十三條代煎處方調配(審核、調配、復核)、浸泡、煎煮、包裝、發放各環節的操作人員,在操作時應認真核對處方和煎藥服務流轉單的有關內容,及時在有關欄目中做好操作記錄并簽章。實行計算機工序實時掃碼管控的,崗位操作人員工號代碼的設定應做到唯一性,系統能滿足煎藥服務流轉單規定內容的信息采讀。原始記錄應做到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可追溯。記錄及憑證(含電子記錄)至少保存一年,電子記錄數據應當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儲和備份。根據本市“便捷就醫服務”數字化轉型中藥飲片代煎配送應用場景建設的要求,加快推進煎藥服務過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實現線上查詢,代煎飲片溯源及煎藥服務全過程的可控和可追溯,提升中藥煎藥服務能級和服務質量。第三十四條中藥湯劑應由受托企業按藥品配送要求送委托醫療機構;因患者需要直接送達本人的,經委托方授權送至指定地點,受托企業應按委托方要求與相關接收人員作好交接記錄并簽字確認。裝送藥液的外包裝應能有效防止污染和受壓破損;運輸工具應密閉潔凈,避免高溫、擠壓,嚴禁與其他物品混運;需委托快遞配送的,快遞企業應具有相關經營資質和服務能力,并簽訂委托協議,明確質量責任和要求,加強跟蹤考核和年度評估。第三十五條企業應建立煎藥質量管控和評估考核體系,加強煎藥服務質量的日常考核,做好企業年度自查自評和總結統計工作。對于煎藥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投訴建議、不良反應和質量問題應及時分析處理,并按規定報告有關監管部門。第七章中藥煎藥企業資質評估第三十六條根據本規范制定《醫療機構委托中藥煎藥資質企業評估檢查管理辦法》。申請企業依據本規范要求進行自查達標后,向協會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第三十七條建立中藥煎藥資質評估專家庫,每次檢查隨機抽取專家,由協會組織聯合檢查小組根據《醫療機構委托中藥煎藥資質企業評估檢查管理辦法》及其檢查表內容進行現場評估。對符合要求的,協會發放“醫療機構委托中藥煎藥加工資質評估合格證”,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并在協會網站公示。合格證有效期:首次申請的為一年,復評申請的為三年。企業應在有效期屆滿一個月前,向協會提出再評估申請,并報送有關申請資料。第三十八條加強中藥煎藥服務質量的常態化管理,健全醫療機構委托煎藥資質企業的評估機制。在企業“醫療機構委托中藥煎藥資質評估合格證”有效期期間,企業應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并由協會組織聯合檢查小組,對相關企業進行年度檢查和不定期檢查。檢查中發現企業有不符合《規范》有關條款的應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凡企業整改不力,或發生嚴重質量安全事故,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除上報相關監管部門和醫療機構外,暫停或取消企業醫療機構委托中藥煎藥服務資質,在協會網上予以公示。凡收回合格證的企業,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請。第八章附則第三十九條本規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上海中藥行業中藥煎藥質量管理規范》(2020版)同時廢止。第四十條本規范由上海中藥行業協會負責解釋。上海中藥行業協會2022年3月附件一:密閉式壓力煎藥機器煎藥操作規程1.工藝流程圖2.浸泡2.1待煎中藥應松散置于清潔的專用煎藥袋,保持袋內有必要的空間余量,扎緊袋口后放潔凈容器內先行浸泡,浸泡(煎煮)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飲用水(以40℃以下溫水浸泡為宜)。浸泡時間不少于40分鐘,浸泡過程中應攪動或擠壓藥料1-2次,使之浸泡充分。有特殊要求(先煎、后下、烊化、另煎等)的藥物另行處理。2.2浸泡(煎藥)的用水量應為飲片吸水量、煎煮過程中蒸發量及煎煮后所需藥液量的總和。花、草類和解表藥等可酌減水量,吸水性強或煎煮時間較長的調理滋補藥等應適當增加水量。經驗估量一般以浸沒藥袋2-5cm為宜,或按所需藥液總量的1.2-1.5倍量加水。浸泡容器應與藥物量匹配,保證藥物完全被水浸沒。2.3煎藥袋應選用安全無毒材料制作,及時清洗,定期更換。3.煎煮3.1將浸泡后的煎藥袋連同浸出藥液置入煎藥機內,煎藥機容積應與煎煮藥物和水量匹配,既要保證藥物壓置于液面以下,也不應超過釜體容積的3/4~4/5液面。如處方藥物量大于煎藥機容積,應按帖分拆調配煎煮。煎煮溫度和時間根據所煎中藥的功效和藥性確定,按煎藥流轉單上處方功效的分類標注操作。3.1.1解表類藥:溫度105℃-110℃(壓力3.1.2一般治療藥:溫度110℃-115℃(壓力3.1.3調理滋補藥:溫度115℃-120℃(壓力3.1.4藥料要充分煮透,煎煮過程中應在藥液沸騰后間隔一定時間自動擠壓2次以上,提高煎出率。3.2煎藥劑量根據兒童和成人分別確定。一般兒童每劑100-300毫升,成人每劑300-400毫升,每劑按兩份等量分裝。醫師處方對劑量另有要求的應遵醫囑。3.3凡有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煎湯代水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規定或醫囑操作并作好原始操作記錄。3.3.1先煎:先煎藥物一般應煮沸煎15-30分鐘后,再與其它藥物同煎。除要求先煎時間較長的水牛角、蛇六谷等藥物外,使用壓力煎藥機煎煮的先煎藥物可與其他藥物同煎。3.3.2后下:藥物應浸潤后再煎煮。將煎好的藥汁注入液體包裝機加熱煮沸,再加入后下藥物煎煮3-5分鐘;也可另煎后下藥物,將藥汁兌入已煎好的藥汁。3.3.3包煎:將需包煎的中藥裝入專用包煎袋,扎緊后與其它藥物同煎,可分若干小包均勻分布于藥物之中同煎。3.3.4另煎:根據貴重藥材藥性的特點確定煎煮時間,用水適量,壓榨取汁過濾后兌入已煎好的藥汁。貴重藥材的藥渣應留存,在發藥時返還。3.3.5烊化:煎好的藥汁注入包裝機貯液筒后,將要烊化之膠類或粉狀類藥物置于藥汁中加熱煮沸,同時不斷攪拌,使之溶化即可。3.3.6對于煎湯代水、久煎、沖服等其他有特殊煎煮要求的藥物,按本規范的有關規定操作。3.4密閉式壓力煎藥機應嚴格控制壓力和溫度,防止超壓超溫、藥液外溢、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的飲片和藥液禁止使用。3.5煎煮毒性或外用中藥的設備應固定專用,并設有藥品專有標識。設備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并經沸水煮后再用。煎煮有特殊氣味、顏色較深的藥物,煎煮器具要浸泡清洗,防止串味、串色。4.包裝4.1煎煮達到要求后,壓榨放液過濾至液體包裝機貯液罐內,適當冷卻后進行分裝,首包廢棄。4.2液體包裝機分裝藥液,每劑藥液量應符合煎藥規范或處方規定的要求,每袋分裝劑量應當均勻;要合理控制加水量和藥汁得液量,煎制后不得任意兌水和廢棄藥液,如藥液過多應加熱濃縮至所需劑量后再行分裝。4.3包裝藥液的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藥用級標準,且不易破損;外用藥與內服藥的包裝應嚴格區分,有紅底白字藥品專有標識;每個分裝袋上都應貼有患者信息的標簽。4.3每劑煎藥結束,應使用流動清水及時沖洗煎藥機、包裝機及其管路,并用熟水(凈水)清洗包裝機儲液罐,嚴防混藥和污染;每天煎藥完畢后,按規定做好清場和衛生工作。5.其他本操作規程適用于常用的密閉式壓力煎藥機,常壓煎藥機等其他設備應參照本規范和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操作。凡需對機器煎藥操作工藝進行改進,企業應對相關設備和改進工藝進行質量驗證,形成驗證報告和文件,報協會備案。附件二:中藥湯劑封裝袋(或發藥時隨附單篇)統一印制內容(一)中藥湯劑的服用和儲存說明服法:1、一日二次,每次一袋。或遵醫囑。2、藥袋置熱水中溫熱后搖勻服用。儲存:常溫下避光保存或冰箱冷藏,保存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注意:1、藥袋破損或有鼓脹現象時,請勿服用。2、服藥期間忌食生冷、油膩和辛辣等食品。3、服藥后如有不適,及時停藥并咨詢醫生。(二)代煎單位或委托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醫療機構有特定要求的,印該醫院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附件三:藥品專有標識
[2022-12-31]建設工程:辨別檢測報告真偽 只需“二維碼”掃一掃
建設工程質量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而工程質量檢測結果是判定工程質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據。近年來,在我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手段,篡改檢測報告結論或偽造檢測報告,這種制假行為既擾亂了行業秩序,又阻礙了檢測工作的正常發展,最重要的是檢測結果無法真實反映工程建設使用材料的質量和安全,給工程質量安全帶來巨大的隱患,對社會危害極大。為有效遏制偽造檢測報告這一問題,姚州公司通過現有檢測管理平臺,從7月20日開始,正式在建筑材料檢測報告中統一增加“二維碼”防偽標識,只要用智能手機微信“掃一掃”檢測報告中二維碼,手機就會自動彈出檢測報告主要信息,如報告編號、檢測項目、工程名稱、檢測結論等相關信息,高效、便捷地實現辨識檢測報告真偽。下一階段,姚州公司將繼續完善其它類檢測報告“二維碼”防偽標識,并利用現有檢測管理平臺逐步推行“網上委托”、“報告自主打印”等應用,全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上海九創專業承建運維各類檢測報告防偽追溯平臺,歡迎聯系咨詢:15821228055
[2022-12-31]湖北:檢驗報告“碼”上查 纖維產品質檢報告防偽
湖北日報訊(記者汪子軼、通訊員周謙)一張由湖北省纖維檢驗局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是湖北省服裝紡織產品走向市場的“通行證”、參與市場競爭的“信譽證”。若不法經營者對報告篡改、造假并借此牟利,如何及時知悉?6月16日起,細心的送檢企業可能會發現:在檢驗單右上角多了一個二維碼。手機輕掃,網頁跳轉,電子版報告自動呈現——湖北省纖檢局檢驗報告防偽二維碼已正式上線啟用。近期,有企業向湖北省纖檢局反饋,在招投標過程中無法快速識別企業出示檢驗單的真偽,建議該局在開具報告時增加二維碼防偽功能。該局綜合業務科及時與軟件公司溝通,升級檢務系統。升級后的檢測報告,內頁右上角增加防偽二維碼,具有唯一性,且權威,便于查詢。客戶通過微信掃碼,便可獲取完整的檢測報告。該局綜合業務科科長吳小波稱,截至目前,該局共受理703家企業的檢驗檢測業務,“二維碼”功能上線以來,已累計為56批次產品出具報告。以前,招標單位要驗證投標方產品檢驗報告,或者投標企業想要驗證聯合投標伙伴的資質,需由企業出具公函,以線上傳輸或面交申請的方式,到湖北省纖檢局核實。經該局審批同意后,工作人員為申請人再出具并寄送一份報告,全套流程較為繁瑣,至少需要1-2個工作日辦結。現在,只需掃一掃就能看到報告原文;與紙質版材料各項數據指標、檢驗結果比一比,就知道報告內容是否篡改、真實有效。湖北省纖維檢驗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國內大部分市場監管纖檢系統都采用水印防偽法,使用二維碼線上查詢方式的較少。上海九創專業承建運維各類檢測報告防偽追溯平臺,歡迎聯系咨詢:15821228055
[2022-12-31]快消行業與制造業的供應鏈協同管理
供應鏈管理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提出以來,經過多年的發展已基本成熟。供應鏈管理已從企業內部擴展到了企業外部,已從企業內部信息化擴展到企業分銷網絡、戰略合作客戶和合作伙伴之間的信息共享與協作。企業之間的競爭逐漸演變為供應鏈之間的競爭,企業與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關系日趨緊密,大家關注的重心不再是產業鏈上利益分配的比例,而是如何擴大可供分配的利益,是以協同商務、相互信任和雙贏機制作為企業共同的運作模式。所謂供應鏈管理,是通過運用管理技術、信息技術和過程控制技術,達到對整個供應鏈上的信息流、物流、資金流、工作流和價值流的有效規劃和控制,將客戶、供應商、制造商、銷售商和服務商等合作伙伴連成一個完整的網鏈結構模式,建立起一個共享的信息平臺,構建成一個具有很強競爭力的、協同化環境的供應鏈戰略聯盟。供應鏈管理的問題集中在以生產和銷售同步為目的的自動訂貨系統、依托精確的數據決策進行的自動補貨系統,以及最佳物流支撐的零庫存目標管理。在這方面,寶潔與沃爾瑪的供應鏈協同管理模式堪稱典范。寶潔&沃爾瑪模式的形成如果問,是哪個公司使得“供應鏈”這個詞家喻戶曉,那就是沃爾瑪和寶潔。20世紀80年代,在這兩家公司開始合作之前,美國零售商和制造商分享的信息很少,雙方總是圍繞著商品價格和貨架位置爭奪控制權,情形就像今日中國之零供關系。而隨著寶潔與沃爾瑪的供應鏈協同管理模式的確立,美國零售商和供應商的目光開始轉向如何加強供應鏈管理以降低綜合運營成本,如何提高顧客的滿意度,而不再僅僅盯住渠道控制權。寶潔,全球最大的日用品制造企業;沃爾瑪,全球最大的商業零售企業。它們之間的合作并非一帆風順。寶潔與沃爾瑪經歷過長時間的“冷戰”。寶潔總是企圖控制沃爾瑪對其產品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條件,而沃爾瑪也不甘示弱,針鋒相對,威脅要終止寶潔產品的銷售,或把最差的貨架留給它。當然,雙方很快認識到深度合作的好處。1987年,為了尋求更好的手段以保證沃爾瑪分店里“幫寶適”嬰兒紙尿褲的銷售,寶潔負責客戶服務的副總裁RalphDrayer和沃爾瑪的老板SamWalton終于坐到了一起。那一時刻,被業界認為是協同商業流程革命的開始。“寶潔&沃爾瑪模式”的形成其實并不復雜。最開始時,寶潔開發并給沃爾瑪安裝了一套“持續補貨系統”,具體形式是:雙方通過EDI(電子數據交換)和衛星通訊實現聯網,借助于信息系統,寶潔公司能迅速知曉沃爾瑪物流中心內的紙尿褲的銷售量、庫存量、價格等數據。這樣不僅能使寶潔公司及時制定出符合市場需求的生產和研發計劃,同時也能對沃爾瑪的庫存進行單品管理,做到連續補貨,防止滯銷商品庫存過多,或暢銷商品斷貨。而沃爾瑪則從原來繁重的物流作業中解放出來,在通過EDI從寶潔公司獲得信息的基礎上,及時決策商品的貨架和進貨數量,并由MMI(制造商管理庫存)系統實行自動進貨。沃爾瑪將物流中心或者倉庫的管理權交給寶潔公司代為實施,這樣沃爾瑪不僅不用從事具體的物流活動,而且由于雙方不用就每筆交易的條件(如配送、價格問題)等進行談判,大大縮短了商品從定貨、進貨、保管、分揀到補貨銷售的整個業務流程的時間。具體作業流程是:沃爾瑪的各個店鋪都制定了一個安全庫存水平,一旦現有庫存低于這個水平,設在沃爾瑪的計算機就會通過通訊衛星自動向寶潔公司的紙尿褲工廠定貨。寶潔公司在接到定貨后,將訂購商品配送到各店鋪,并實施在庫管理。與整個商品前置時間縮短相適應,兩個企業之間的結算系統也采用了EFT(電子基金轉換)系統,通過這種系統企業之間的財務結算就不需要傳統的支票形式來進行,而是通過計算機以及POS終端等電子設備來完成。供應鏈協同管理的典范在持續補貨的基礎上,寶潔又和沃爾瑪合力啟動了CPFR協同計劃、預測與補貨流程。這是一個有9個步驟的流程,它從雙方共同的商業計劃開始,到市場推廣、銷售預測、訂單預測,再到最后對市場活動的評估總結,構成了一個可持續提高的循環。流程實施的結果是雙方的經營成本和庫存水平都大大降低。沃爾瑪分店中的寶潔產品利潤增長了48%,存貨接近于零。而寶潔在沃爾瑪的銷售收入和利潤也增長了50%以上。基于以上成功的嘗試,寶潔和沃爾瑪接下來在信息管理系統、物流倉儲體系、客戶關系管理、供應鏈預測與合作體系、零售商聯系平臺以及人員培訓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持續、深入而有效的合作。寶潔公司甚至設置了專門的客戶業務發展部,以項目管理的方式密切與沃爾瑪的關系,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靈活高效的物流配送使得沃爾瑪在激烈的零售業競爭中技高一籌。沃爾瑪可以保證,商品從配送中心運到任何一家商店的時間不超過48小時,沃爾瑪的分店貨架平均一周可以補貨兩次,而其他同業商店平均兩周才補一次貨。通過維持盡量少的存貨,沃爾瑪既節省了存貯空間又降低了庫存成本,最終使得沃爾瑪的銷售成本比行業平均標準低了近三個百分點。而更大的利益其實是軟性的。寶潔和沃爾瑪的合作已經超越了單純的物流層面,它們開始共享最終顧客的信息和會員卡上的資料。寶潔可以更好地了解沃爾瑪和最終客戶的產品需求,從而更有效地制造產品。總而言之,供應鏈協同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整條供應鏈的運營成本,提高了對顧客需求的反應速度,更好地保持了顧客的忠誠度,為雙方帶來了豐厚的回報。根據貝恩公司的一項研究,2004年寶潔514億美元的銷售額中的8%來自沃爾瑪,而沃爾瑪2560億美元銷售額中就有3.5%歸功于寶潔。寶潔與沃爾瑪創造了制造商與零售商緊密合作的樣板,越來越多的商家與廠商開始建立親密接觸。全美最大的倉儲零售商好市多量販店、塔吉特,還有法國的家樂福都在努力朝向這一模式努力。對中國企業的啟示現今的中國流通領域,制造商和連鎖零售企業在合作中存在著激烈的對抗。從表象上來看,主要是源于在產品價格和營銷政策上的分歧,但實際上卻是源于對渠道控制權的爭奪,以及由此而帶來的對產品資源、營銷資源和人力資源的搶奪和攫取。連鎖零售企業以壓低進價、推遲付貨款以及收取進場費、節日促銷費等方式企圖盡量占有廠家資源,并將成本轉嫁給制造商。而制造商為了避免失去主動,不得不繼續保持原有的效率不高的自有渠道,以最大限度地維持對產品價格和貨物走向的控制,以期對連鎖零售企業進行戰略制衡。這樣你來我往,雙方的成本自然居高不下,贏利能力和成長性均受到嚴重制約。而“寶潔-沃爾瑪模式”告訴我們,要改變這一現狀,制造商和零售商必須摒棄“冷戰思維”,應在建立充分信任關系的基礎上,把對渠道資源的搶奪和攫取轉移到對供應鏈的再造和價值的增值上來。(轉載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2022-12-31]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7年第7號《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已經農業部2017年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長韓長賦2017年6月21日《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的管理,保證農藥使用的安全,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國境內經營、使用的農藥產品應當在包裝物表面印制或者貼有標簽。產品包裝尺寸過小、標簽無法標注本辦法規定內容的,應當附具相應的說明書。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標簽和說明書,是指農藥包裝物上或者附于農藥包裝物的,以文字、圖形、符號說明農藥內容的一切說明物。第四條農藥登記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農藥登記時提交農藥標簽樣張及電子文檔。附具說明書的農藥,應當同時提交說明書樣張及電子文檔。第五條 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由農業部核準。農業部在批準農藥登記時公布經核準的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的內容、核準日期。第六條 標簽和說明書的內容應當真實、規范、準確,其文字、符號、圖形應當易于辨認和閱讀,不得擅自以粘貼、剪切、涂改等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第七條標簽和說明書應當使用國家公布的規范化漢字,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或者其他文字。其他文字表述的含義應當與漢字一致。第二章 標注內容第八條 農藥標簽應當標注下列內容:(一)農藥名稱、劑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二)農藥登記證號、產品質量標準號以及農藥生產許可證號;(三)農藥類別及其顏色標志帶、產品性能、毒性及其標識;(四)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五)中毒急救措施;(六)儲存和運輸方法;(七)生產日期、產品批號、質量保證期、凈含量;(八)農藥登記證持有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九)可追溯電子信息碼;(十)像形圖;(十一)農業部要求標注的其他內容。第九條除第八條規定內容外,下列農藥標簽標注內容還應當符合相應要求:(一)原藥(母藥)產品應當注明“本品是農藥制劑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農作物或者其他場所。”且不標注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但是,經登記批準允許直接使用的除外;(二)限制使用農藥應當標注“限制使用”字樣,并注明對使用的特別限制和特殊要求;(三)用于食用農產品的農藥應當標注安全間隔期,但屬于第十八條第三款所列情形的除外;(四)殺鼠劑產品應當標注規定的殺鼠劑圖形;(五)直接使用的衛生用農藥可以不標注特征顏色標志帶;(六)委托加工或者分裝農藥的標簽還應當注明受托人的農藥生產許可證號、受托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和加工、分裝日期;(七)向中國出口的農藥可以不標注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應當標注其境外生產地,以及在中國設立的辦事機構或者代理機構的名稱及聯系方式。第十條農藥標簽過小,無法標注規定全部內容的,應當至少標注農藥名稱、有效成分含量、劑型、農藥登記證號、凈含量、生產日期、質量保證期等內容,同時附具說明書。說明書應當標注規定的全部內容。登記的使用范圍較多,在標簽中無法全部標注的,可以根據需要,在標簽中標注部分使用范圍,但應當附具說明書并標注全部使用范圍。第十一條農藥名稱應當與農藥登記證的農藥名稱一致。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包括農藥登記證持有人、企業或者機構的住所和生產地的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等。第十三條 生產日期應當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標注,年份用四位數字表示,月、日分別用兩位數表示。產品批號包含生產日期的,可以與生產日期合并表示。第十四條 質量保證期應當規定在正常條件下的質量保證期限,質量保證期也可以用有效日期或者失效日期表示。第十五條 凈含量應當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表示。特殊農藥產品,可根據其特性以適當方式表示。第十六條 產品性能主要包括產品的基本性質、主要功能、作用特點等。對農藥產品性能的描述應當與農藥登記批準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相符。第十七條 使用范圍主要包括適用作物或者場所、防治對象。使用方法是指施用方式。使用劑量以每畝使用該產品的制劑量或者稀釋倍數表示。種子處理劑的使用劑量采用每100公斤種子使用該產品的制劑量表示。特殊用途的農藥,使用劑量的表述應當與農藥登記批準的內容一致。第十八條使用技術要求主要包括施用條件、施藥時期、次數、最多使用次數,對當茬作物、后茬作物的影響及預防措施,以及后茬僅能種植的作物或者后茬不能種植的作物、間隔時間等。限制使用農藥,應當在標簽上注明施藥后設立警示標志,并明確人畜允許進入的間隔時間。安全間隔期及農作物每個生產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數的標注應當符合農業生產、農藥使用實際。下列農藥標簽可以不標注安全間隔期:(一)用于非食用作物的農藥;(二)拌種、包衣、浸種等用于種子處理的農藥;(三)用于非耕地(牧場除外)的農藥;(四)用于苗前土壤處理劑的農藥;(五)僅在農作物苗期使用一次的農藥;(六)非全面撒施使用的殺鼠劑;(七)衛生用農藥;(八)其他特殊情形。第十九條 毒性分為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五個級別,分別用“”標識和“劇毒”字樣、“”標識和“高毒”字樣、“”標識和“中等毒”字樣、“”標識、“微毒”字樣標注。標識應當為黑色,描述文字應當為紅色。由劇毒、高毒農藥原藥加工的制劑產品,其毒性級別與原藥的最高毒性級別不一致時,應當同時以括號標明其所使用的原藥的最高毒性級別。第二十條 注意事項應當標注以下內容:(一)對農作物容易產生藥害,或者對病蟲容易產生抗性的,應當標明主要原因和預防方法;(二)對人畜、周邊作物或者植物、有益生物(如蜜蜂、鳥、蠶、蚯蚓、天敵及魚、水蚤等水生生物)和環境容易產生不利影響的,應當明確說明,并標注使用時的預防措施、施用器械的清洗要求;(三)已知與其他農藥等物質不能混合使用的,應當標明;(四)開啟包裝物時容易出現藥劑撒漏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標明正確的開啟方法;(五)施用時應當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六)國家規定禁止的使用范圍或者使用方法等。第二十一條 中毒急救措施應當包括中毒癥狀及誤食、吸入、眼睛濺入、皮膚沾附農藥后的急救和治療措施等內容。有專用解毒劑的,應當標明,并標注醫療建議。劇毒、高毒農藥應當標明中毒急救咨詢電話。第二十二條 儲存和運輸方法應當包括儲存時的光照、溫度、濕度、通風等環境條件要求及裝卸、運輸時的注意事項,并標明“置于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不能與食品、飲料、糧食、飼料等混合儲存”等警示內容。第二十三條 農藥類別應當采用相應的文字和特征顏色標志帶表示。不同類別的農藥采用在標簽底部加一條與底邊平行的、不褪色的特征顏色標志帶表示。除草劑用“除草劑”字樣和綠色帶表示;殺蟲(螨、軟體動物)劑用“殺蟲劑”或者“殺螨劑”、“殺軟體動物劑”字樣和紅色帶表示;殺菌(線蟲)劑用“殺菌劑”或者“殺線蟲劑”字樣和黑色帶表示;植物生長調節劑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字樣和深黃色帶表示;殺鼠劑用“殺鼠劑”字樣和藍色帶表示;殺蟲/殺菌劑用“殺蟲/殺菌劑”字樣、紅色和黑色帶表示。農藥類別的描述文字應當鑲嵌在標志帶上,顏色與其形成明顯反差。其他農藥可以不標注特征顏色標志帶。第二十四條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應當以二維碼等形式標注,能夠掃描識別農藥名稱、農藥登記證持有人名稱等信息。信息碼不得含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文字、符號、圖形。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格式及生成要求由農業部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條 像形圖包括儲存像形圖、操作像形圖、忠告像形圖、警告像形圖。像形圖應當根據產品安全使用措施的需要選擇,并按照產品實際使用的操作要求和順序排列,但不得代替標簽中必要的文字說明。第二十六條 標簽和說明書不得標注任何帶有宣傳、廣告色彩的文字、符號、圖形,不得標注企業獲獎和榮譽稱號。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章 制作、使用和管理第二十七條 每個農藥最小包裝應當印制或者貼有獨立標簽,不得與其他農藥共用標簽或者使用同一標簽。第二十八條 標簽上漢字的字體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第二十九條 農藥名稱應當顯著、突出,字體、字號、顏色應當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對于橫版標簽,應當在標簽上部三分之一范圍內中間位置顯著標出;對于豎版標簽,應當在標簽右部三分之一范圍內中間位置顯著標出;(二)不得使用草書、篆書等不易識別的字體,不得使用斜體、中空、陰影等形式對字體進行修飾;(三)字體顏色應當與背景顏色形成強烈反差;(四)除因包裝尺寸的限制無法同行書寫外,不得分行書寫。除“限制使用”字樣外,標簽其他文字內容的字號不得超過農藥名稱的字號。第三十條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和劑型應當醒目標注在農藥名稱的正下方(橫版標簽)或者正左方(豎版標簽)相鄰位置(直接使用的衛生用農藥可以不再標注劑型名稱),字體高度不得小于農藥名稱的二分之一。混配制劑應當標注總有效成分含量以及各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稱和含量。各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稱及含量應當醒目標注在農藥名稱的正下方(橫版標簽)或者正左方(豎版標簽),字體、字號、顏色應當一致,字體高度不得小于農藥名稱的二分之一。第三十一條 農藥標簽和說明書不得使用未經注冊的商標。標簽使用注冊商標的,應當標注在標簽的四角,所占面積不得超過標簽面積的九分之一,其文字部分的字號不得大于農藥名稱的字號。第三十二條毒性及其標識應當標注在有效成分含量和劑型的正下方(橫版標簽)或者正左方(豎版標簽),并與背景顏色形成強烈反差。像形圖應當用黑白兩種顏色印刷,一般位于標簽底部,其尺寸應當與標簽的尺寸相協調。安全間隔期及施藥次數應當醒目標注,字號大于使用技術要求其他文字的字號。第三十三條“限制使用”字樣,應當以紅色標注在農藥標簽正面右上角或者左上角,并與背景顏色形成強烈反差,其字號不得小于農藥名稱的字號。第三十四條 標簽中不得含有虛假、誤導使用者的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虛假、誤導使用者的內容:(一)誤導使用者擴大使用范圍、加大用藥劑量或者改變使用方法的;(二)衛生用農藥標注適用于兒童、孕婦、過敏者等特殊人群的文字、符號、圖形等;(三)夸大產品性能及效果、虛假宣傳、貶低其他產品或者與其他產品相比較,容易給使用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四)利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名義、形象作證明或者推薦的;(五)含有保證高產、增產、鏟除、根除等斷言或者保證,含有速效等絕對化語言和表示的;(六)含有保險公司保險、無效退款等承諾性語言的;(七)其他虛假、誤導使用者的內容。第三十五條 標簽和說明書上不得出現未經登記批準的使用范圍或者使用方法的文字、圖形、符號。第三十六條 除本辦法規定應當標注的農藥登記證持有人、企業或者機構名稱及其聯系方式之外,標簽不得標注其他任何企業或者機構的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第三十七條產品毒性、注意事項、技術要求等與農藥產品安全性、有效性有關的標注內容經核準后不得擅自改變,許可證書編號、生產日期、企業聯系方式等產品證明性、企業相關性信息由企業自主標注,并對真實性負責。第三十八條 農藥登記證持有人變更標簽或者說明書有關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內容的,應當向農業部申請重新核準。農業部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核準決定。第三十九條農業部根據監測與評價結果等信息,可以要求農藥登記證持有人修改標簽和說明書,并重新核準。農藥登記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的,農業部在作出準予農藥登記變更決定的同時,對其農藥標簽予以重新核準。第四十條 標簽和說明書重新核準三個月后,不得繼續使用原標簽和說明書。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的,依照《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罰。第四章 附 則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8日農業部公布的《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現有產品標簽或者說明書與本辦法不符的,應當自2018年1月1日起使用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標簽和說明書。
[2022-12-31]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農藥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7號《農藥管理條例》已經2017年2月8日國務院第16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農藥管理條例》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農 藥 管 理 條 例(1997年5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16號發布根據2001年11月2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 2017年2月8日國務院第16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藥管理,保證農藥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護農業、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農藥,是指用于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前款規定的農藥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場所的下列各類:(一)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包括昆蟲、蜱、螨)、草、鼠、軟體動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預防、控制倉儲以及加工場所的病、蟲、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三)調節植物、昆蟲生長;(四)農業、林業產品防腐或者保鮮;(五)預防、控制蚊、蠅、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預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壩、鐵路、碼頭、機場、建筑物和其他場所的有害生物。第三條 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將農藥監督管理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的開展。第五條 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農藥的安全性、有效性負責,自覺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應當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第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研制、生產、使用安全、高效、經濟的農藥,推進農藥專業化使用,促進農藥產業升級。對在農藥研制、推廣和監督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或者獎勵。第二章 農藥登記第七條 國家實行農藥登記制度。農藥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農藥的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農藥登記,新農藥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農藥登記。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所屬的負責農藥檢定工作的機構負責農藥登記具體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所屬的負責農藥檢定工作的機構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的農藥登記具體工作。第八條 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組織成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負責農藥登記評審。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一)國務院農業、林業、衛生、環境保護、糧食、工業行業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和供銷合作總社等單位推薦的農藥產品化學、藥效、毒理、殘留、環境、質量標準和檢測等方面的專家;(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的有關專家;(三)國務院農業、林業、衛生、環境保護、糧食、工業行業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和供銷合作總社等單位的代表。農藥登記評審規則由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制定。第九條 申請農藥登記的,應當進行登記試驗。農藥的登記試驗應當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備案。新農藥的登記試驗應當向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對試驗的安全風險及其防范措施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準予登記試驗;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第十條 登記試驗應當由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登記試驗單位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與已取得中國農藥登記的農藥組成成分、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相同的農藥,免予殘留、環境試驗,但已取得中國農藥登記的農藥依照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在登記資料保護期內的,應當經農藥登記證持有人授權同意。登記試驗單位應當對登記試驗報告的真實性負責。第十一條 登記試驗結束后,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提出農藥登記申請,并提交登記試驗報告、標簽樣張和農藥產品質量標準及其檢驗方法等申請資料;申請新農藥登記的,還應當提供農藥標準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并報送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向中國出口農藥的企業申請農藥登記的,應當持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農藥標準品以及在有關國家(地區)登記、使用的證明材料,向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第十二條 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或者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報送的申請資料后,應當組織審查和登記評審,并自收到評審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農藥登記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第十三條 農藥登記證應當載明農藥名稱、劑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登記證持有人、登記證號以及有效期等事項。農藥登記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生產農藥或者向中國出口農藥的,農藥登記證持有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90日前向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申請延續。農藥登記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的,農藥登記證持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農藥登記證。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公告農藥登記證核發、延續、變更情況以及有關的農藥產品質量標準號、殘留限量規定、檢驗方法、經核準的標簽等信息。第十四條 新農藥研制者可以轉讓其已取得登記的新農藥的登記資料;農藥生產企業可以向具有相應生產能力的農藥生產企業轉讓其已取得登記的農藥的登記資料。第十五條 國家對取得首次登記的、含有新化合物的農藥的申請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試驗數據和其他數據實施保護。自登記之日起6年內,對其他申請人未經已取得登記的申請人同意,使用前款規定的數據申請農藥登記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但是,其他申請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數據的除外。除下列情況外,登記機關不得披露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數據:(一)公共利益需要;(二)已采取措施確保該類信息不會被不正當地進行商業使用。第三章 農藥生產第十六條 農藥生產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國家鼓勵和支持農藥生產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范,提高農藥的安全性、有效性。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農藥生產許可制度。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申請農藥生產許可證:(一)有與所申請生產農藥相適應的技術人員;(二)有與所申請生產農藥相適應的廠房、設施;(三)有對所申請生產農藥進行質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的人員、儀器和設備;(四)有保證所申請生產農藥質量的規章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必要時應當進行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核發農藥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法律、行政法規對企業生產條件有其他規定的,農藥生產企業還應當遵守其規定。第十八條 農藥生產許可證應當載明農藥生產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生產范圍、生產地址以及有效期等事項。農藥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生產農藥的,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在有效期屆滿90日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申請延續。農藥生產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的,農藥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農藥生產許可證。第十九條 委托加工、分裝農藥的,委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受托人應當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委托人應當對委托加工、分裝的農藥質量負責。第二十條 農藥生產企業采購原材料,應當查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和有關許可證明文件,不得采購、使用未依法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未依法取得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的原材料。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原材料進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原材料的名稱、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編號、規格、數量、供貨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原材料進貨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第二十一條 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確保農藥產品與登記農藥一致。農藥出廠銷售,應當經質量檢驗合格并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建立農藥出廠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農藥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和批號、產品質量檢驗信息、購貨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農藥出廠銷售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第二十二條 農藥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印制或者貼有標簽。國家鼓勵農藥生產企業使用可回收的農藥包裝材料。農藥標簽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以中文標注農藥的名稱、劑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及其標識、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生產日期、可追溯電子信息碼等內容。劇毒、高毒農藥以及使用技術要求嚴格的其他農藥等限制使用農藥的標簽還應當標注“限制使用”字樣,并注明使用的特別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農產品的農藥的標簽還應當標注安全間隔期。第二十三條 農藥生產企業不得擅自改變經核準的農藥的標簽內容,不得在農藥的標簽中標注虛假、誤導使用者的內容。農藥包裝過小,標簽不能標注全部內容的,應當同時附具說明書,說明書的內容應當與經核準的標簽內容一致。第四章 農藥經營第二十四條 國家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但經營衛生用農藥的除外。農藥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一)有具備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熟悉農藥管理規定,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二)有與其他商品以及飲用水水源、生活區域等有效隔離的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并配備與所申請經營農藥相適應的防護設施;(三)有與所申請經營農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臺賬記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等制度。經營限制使用農藥的,還應當配備相應的用藥指導和病蟲害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定點經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第二十五條 農藥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農藥經營者名稱、住所、負責人、經營范圍以及有效期等事項。農藥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農藥的,農藥經營者應當在有效期屆滿90日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續。農藥經營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的,農藥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農藥經營許可證。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農藥經營者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依法申請變更農藥經營許可證,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備案,其分支機構免予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農藥經營者應當對其分支機構的經營活動負責。第二十六條 農藥經營者采購農藥應當查驗產品包裝、標簽、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及有關許可證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生產企業或者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其他農藥經營者采購農藥。農藥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臺賬,如實記錄農藥的名稱、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編號、規格、數量、生產企業和供貨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采購臺賬應當保存2年以上。第二十七條 農藥經營者應當建立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農藥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企業、購買人、銷售日期等內容。銷售臺賬應當保存2年以上。農藥經營者應當向購買人詢問病蟲害發生情況并科學推薦農藥,必要時應當實地查看病蟲害發生情況,并正確說明農藥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不得誤導購買人。經營衛生用農藥的,不適用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第二十八條 農藥經營者不得加工、分裝農藥,不得在農藥中添加任何物質,不得采購、銷售包裝和標簽不符合規定,未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未取得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的農藥。經營衛生用農藥的,應當將衛生用農藥與其他商品分柜銷售;經營其他農藥的,不得在農藥經營場所內經營食品、食用農產品、飼料等。第二十九條 境外企業不得直接在中國銷售農藥。境外企業在中國銷售農藥的,應當依法在中國設立銷售機構或者委托符合條件的中國代理機構銷售。向中國出口的農藥應當附具中文標簽、說明書,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檢驗合格。禁止進口未取得農藥登記證的農藥。辦理農藥進出口海關申報手續,應當按照海關總署的規定出示相關證明文件。第五章 農藥使用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藥使用指導、服務工作,建立健全農藥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要求,組織推廣農藥科學使用技術,規范農藥使用行為。林業、糧食、衛生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林業、儲糧、衛生用農藥安全、合理使用的技術指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藥使用過程中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技術指導。第三十一條 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植物保護、農業技術推廣等機構向農藥使用者提供免費技術培訓,提高農藥安全、合理使用水平。國家鼓勵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農民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專業人員為農藥使用者提供技術服務。第三十二條 國家通過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進施藥器械等措施,逐步減少農藥使用量。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農藥減量計劃;對實施農藥減量計劃、自愿減少農藥使用量的農藥使用者,給予鼓勵和扶持。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鼓勵和扶持設立專業化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并對專業化病蟲害防治和限制使用農藥的配藥、用藥進行指導、規范和管理,提高病蟲害防治水平。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藥使用者有計劃地輪換使用農藥,減緩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抗藥性。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開展農藥使用指導、服務工作。第三十三條 農藥使用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農藥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農藥,并在配藥、用藥過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避免發生農藥使用事故。限制使用農藥的經營者應當為農藥使用者提供用藥指導,并逐步提供統一用藥服務。第三十四條 農藥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農藥的標簽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使用農藥,不得擴大使用范圍、加大用藥劑量或者改變使用方法。農藥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藥。標簽標注安全間隔期的農藥,在農產品收獲前應當按照安全間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防治衛生害蟲,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第三十五條 農藥使用者應當保護環境,保護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種,不得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河道內丟棄農藥、農藥包裝物或者清洗施藥器械。嚴禁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使用農藥,嚴禁使用農藥毒魚、蝦、鳥、獸等。第三十六條 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倉儲企業、專業化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和從事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應當建立農藥使用記錄,如實記錄使用農藥的時間、地點、對象以及農藥名稱、用量、生產企業等。農藥使用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國家鼓勵其他農藥使用者建立農藥使用記錄。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農藥使用者妥善收集農藥包裝物等廢棄物;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應當回收農藥廢棄物,防止農藥污染環境和農藥中毒事故的發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國務院財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第三十八條 發生農藥使用事故,農藥使用者、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和其他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報告當地農業主管部門。接到報告的農業主管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造成農藥中毒事故的,由農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職責權限組織調查處理,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對受到傷害的人員組織醫療救治;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由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依法組織調查處理;造成儲糧藥劑使用事故和農作物藥害事故的,分別由糧食、農業等部門組織技術鑒定和調查處理。第三十九條 因防治突發重大病蟲害等緊急需要,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可以決定臨時生產、使用規定數量的未取得登記或者禁用、限制使用的農藥,必要時應當會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決定臨時限制出口或者臨時進口規定數量、品種的農藥。前款規定的農藥,應當在使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使用。第六章 監督管理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調查統計農藥生產、銷售、使用情況,并及時通報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農藥生產、經營誠信檔案并予以公布;發現違法生產、經營農藥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履行農藥監督管理職責,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對生產、經營、使用的農藥實施抽查檢測;(三)向有關人員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四)查閱、復制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五)查封、扣押違法生產、經營、使用的農藥,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藥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六)查封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藥的場所。第四十二條 國家建立農藥召回制度。農藥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農藥對農業、林業、人畜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等有嚴重危害或者較大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通知有關經營者和使用者,向所在地農業主管部門報告,主動召回產品,并記錄通知和召回情況。農藥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農藥有前款規定的情形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有關生產企業、供貨人和購買人,向所在地農業主管部門報告,并記錄停止銷售和通知情況。農藥使用者發現其使用的農藥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經營者,并向所在地農業主管部門報告。第四十三條 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負責農藥檢定工作的機構、植物保護機構對已登記農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監測。發現已登記農藥對農業、林業、人畜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等有嚴重危害或者較大風險的,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撤銷、變更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必要時應當決定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假農藥:(一)以非農藥冒充農藥;(二)以此種農藥冒充他種農藥;(三)農藥所含有效成分種類與農藥的標簽、說明書標注的有效成分不符。禁用的農藥,未依法取得農藥登記證而生產、進口的農藥,以及未附具標簽的農藥,按照假農藥處理。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劣質農藥:(一)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二)混有導致藥害等有害成分。超過農藥質量保證期的農藥,按照劣質農藥處理。第四十六條 假農藥、劣質農藥和回收的農藥廢棄物等應當交由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處置費用由相應的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承擔;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不明確的,處置費用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財政列支。第四十七條 禁止偽造、變造、轉讓、出租、出借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等許可證明文件。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負責農藥檢定工作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農藥生產、經營活動。第七章 法律責任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所轄行政區域的違法農藥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二)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許可或者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拒不準予許可;(三)參與農藥生產、經營活動;(四)有其他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第五十條 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在農藥登記評審中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由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從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除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一條 登記試驗單位出具虛假登記試驗報告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由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從登記試驗單位中除名,5年內不再受理其登記試驗單位認定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二條 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生產農藥或者生產假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生產企業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繼續生產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生產企業生產劣質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委托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受托人加工、分裝農藥,或者委托加工、分裝假農藥、劣質農藥的,對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處罰。第五十三條 農藥生產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原材料等,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一)采購、使用未依法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未依法取得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的原材料;(二)出廠銷售未經質量檢驗合格并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的農藥;(三)生產的農藥包裝、標簽、說明書不符合規定;(四)不召回依法應當召回的農藥。第五十四條 農藥生產企業不執行原材料進貨、農藥出廠銷售記錄制度,或者不履行農藥廢棄物回收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第五十五條 農藥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二)經營假農藥;(三)在農藥中添加物質。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應當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農藥經營者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繼續經營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第五十六條 農藥經營者經營劣質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七條 農藥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農藥,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一)設立分支機構未依法變更農藥經營許可證,或者未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備案;(二)向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生產企業或者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其他農藥經營者采購農藥;(三)采購、銷售未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者包裝、標簽不符合規定的農藥;(四)不停止銷售依法應當召回的農藥。第五十八條 農藥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一)不執行農藥采購臺賬、銷售臺賬制度;(二)在衛生用農藥以外的農藥經營場所內經營食品、食用農產品、飼料等;(三)未將衛生用農藥與其他商品分柜銷售;(四)不履行農藥廢棄物回收義務。第五十九條 境外企業直接在中國銷售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5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5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登記證。取得農藥登記證的境外企業向中國出口劣質農藥情節嚴重或者出口假農藥的,由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吊銷相應的農藥登記證。第六十條 農藥使用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農藥使用者為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倉儲企業、專業化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和從事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單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農藥使用者為個人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按照農藥的標簽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安全間隔期使用農藥;(二)使用禁用的農藥;(三)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防治衛生害蟲,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生產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四)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使用農藥;(五)使用農藥毒魚、蝦、鳥、獸等;(六)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河道內丟棄農藥、農藥包裝物或者清洗施藥器械。有前款第二項規定的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還應當沒收禁用的農藥。第六十一條 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倉儲企業、專業化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和從事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不執行農藥使用記錄制度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二條 偽造、變造、轉讓、出租、出借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等許可證明文件的,由發證機關收繳或者予以吊銷,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十三條 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生產農藥,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或者被吊銷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農藥生產、經營活動。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招用前款規定的人員從事農藥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被吊銷農藥登記證的,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5年內不再受理其農藥登記申請。第六十四條 生產、經營的農藥造成農藥使用者人身、財產損害的,農藥使用者可以向農藥生產企業要求賠償,也可以向農藥經營者要求賠償。屬于農藥生產企業責任的,農藥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農藥生產企業追償;屬于農藥經營者責任的,農藥生產企業賠償后有權向農藥經營者追償。第八章 附 則第六十五條 申請農藥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與登記試驗單位協商確定登記試驗費用。第六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022-12-31]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農藥標簽二維碼管理規定
為規范農藥標簽二維碼制作和使用,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就農藥標簽二維碼格式及生成要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農藥標簽二維碼碼制采用QR碼或DM碼。二、二維碼內容由追溯網址、單元識別代碼等組成。通過掃描二維碼應當能夠識別顯示農藥名稱、登記證持有人名稱等信息。三、單元識別代碼由32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第1位:為該產品農藥登記類別代碼,“1”代表登記類別代碼為PD,“2”代表登記類別代碼為WP,“3”代表臨時登記;第2-7位:為該產品農藥登記證號的后六位數字,登記證號不足六位數字的,可從中國農藥信息網(www.chinapesticide.gov.cn)查詢;第8位:為生產類型,“1”代表農藥登記證持有人生產,“2”代表委托加工,“3”代表委托分裝;第9-11位:為產品規格碼,企業自行編制;第12-32位:為隨機碼。四、標簽二維碼應具有唯一性,一個標簽二維碼對應唯一一個銷售包裝單位。五、農藥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農藥的企業負責落實追溯要求,可自行建立或者委托其他機構建立農藥產品追溯系統,制作、標注和管理農藥標簽二維碼,確保通過追溯網址可查詢該產品的生產批次、質量檢驗等信息。追溯查詢網頁應當具有較強的兼容性,可在PC端和手機端瀏覽。六、2018年1月1日起,農藥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農藥的企業生產的農藥產品,其標簽上應當標注符合本公告規定的二維碼。農業部 2017-09-11